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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工作,加大招收博士研究生复试力度,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招生质量,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3001专业综合测试的测试方案的有关规定。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复试的科学性,全面考查,有所侧重。 2.在德智体能全面衡量的基础上,注重对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注重对思想政治素质和身心健康状况等方面的考查。 3、复试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确保考生复试考核有量化结果。 二.复试内容及方式: 1.复试内容应涉及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考核,考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考生对报考专业发展动态了解以及在本专业发展潜力考核;考生的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实践经历考核,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和心理素质以及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考核等。 2.3001专业综合测试在复试过程中,采用面试方式进行,由考生当场进行简短的学术报告和自我介绍,并对有关问题现场回答,考生必须要在报考导师所在的面试小组参加面试,复试成绩由每位面试小组成员独立给出分数,然后取平均值得出,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 3.复试成绩采用200分制,复试成绩低于12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联系电话:27401298 天津大学精仪学院 2013年12月17日 更多学历考试信息请查看学历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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