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华东政法大学2014年保送生招生简章 |
内容 | 为选拔和培养优秀人才,鼓励和引导部分学习成绩优良、相关学科成绩突出的学生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2014年我校将继续通过文化测试和面试的方式选拔、录取保送生,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 招生对象及条件 1、在高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2、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决赛一等奖并被中国科学技术协会遴选为参加国际(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国家队集训的学生; 3、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全国16所外国语中学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 4、符合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等 6部(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体人字〔2002〕411号)中有关保送要求的退役运动员; 以上考生需符合2014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体检结论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 外语类保送生须采用中学推荐的方式报名,须进行公开选拔推荐,推荐名单须在中学校内公示。 二、招生专业 (一)除法学(国际经济法合作班)、法学(本硕贯通卓越法律人才实验班)、法学(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实验班)外,其他专业均可报考,具体招生专业请登录招生网查询。其中,外国语学校具有保送资格的学生只能报考英语、日语、德语或者翻译专业; (二)考生报考专业时请注意招生科类、身体条件等特殊要求。 三、报名及审核 (一)报名 1、报名者于2013年12月31日之前登陆招生网【网上报名】“注册报名”,选择“保送生”进行报名; 2、申请材料准备:用标准A4纸,按下列顺序装订,无需另制封面。 a.《华东政法大学2014年保送生推荐表》,需所在中学加盖公章。 b.高中三年学习成绩原始记录的复印件,需加盖所在中学公章。 c.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其他证明自己特长和优势的资料。 d. 体检表(需到当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e. 另请提供一寸照片1张(与推荐表所用照片同一底版)。 申请递交材料须知: a.所有申请材料以EMS特快专递寄送至我校招生办公室且务必在寄送单上注明“2014华东政法大学保送生”。截止时间:2014年1月1日(以当地寄出邮戳为准) b.寄送地址:上海市松江大学园区龙源路555号华东政法大学明志楼A210招生办公室,邮编201620,电话021-67790220(材料恕不退还,请留好备份) 3、报名考试费92元/人,通过邮政汇款方式汇至我校招生办,地址见上文。 (二)审核 我校将于2014年1月6日前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学生参加我校组织的保送生水平测试。 四、水平测试 水平测试分笔试(60%)和面试(40%)。 笔试内容为语文、数学、英语,每门50分,共计150分。 面试由学校成立保送生面试小组对报考我校的保送生进行面试。 测试时间:2014年1月18日(周六) 有关测试的其他具体事项、准考证等将通过书面方式告知初审合格的考生,并在我校招生网通告。 五、录取规则 (一)预录取:考生经我校水平测试后,根据考生整体考试情况,按照水平测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予以预录取。若无其他限制,我校原则上按照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予以录取; (二)公示:预录取的考生名单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及我校招生网进行公示; (三)录取:公示期间无异议,且进入教育部高校学生信息网站保送生资格公示名单的考生,我校将按规定报送考生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办理审批录取手续。 六、监督机制 (一)保送生申请者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所有材料及填写内容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有关学生的录取资格,并向有关教育部门报告; (二)校招生办公室在校招生领导小组指导下进行具体操作,重大事项需报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同意,校招生监察小组全程进行监督并接受社会举报。 监督电话:021-67790299; 邮箱:jiwei@ecupl.edu.cn 七、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上海市松江大学园区龙源路555号明志楼A210,华东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01620 咨询电话:021-67790220 传真号码:021-67790220 电子邮箱:zsb@ecupl.edu.cn 华东政法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b.ecupl.edu.cn/ 华东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3年12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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