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武汉体育学院2013年武汉体育学院在职人员攻读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
内容 |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3〕40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保证质量。 二、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三、复试基本要求 1、已获得学士学位的考生,“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成绩总分不低于71分; 2、无学士学位的考生,“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成绩总分不低于80分; 3、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和裁判员,“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成绩总分不低于64分。 四、复试科目 ▲政治理论内容: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相关内容。 ▲专业知识及技能面试:我校根据不同项群(专项)组成若干面试小组,主要考查考生的专项技能及科研能力等。请考生根据自己所报考的专业领域(或专项)进行准备,并自备运动服装。专项技能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五、复试日程安排 1、2014年元月3日全天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 ①考生凭初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到,报到时交纳复试费用100元。 ②报到地点:武汉体育学院研招办(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461号武汉体院学生公寓12栋B202室) ③资格审查提交材料: ⑴请考生将网报时打印的“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在报名网站登录下载)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人事部门审核意见栏和电子照片上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⑵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考生为大学专科毕业者需提交毕业证书及“运动健将”以上运动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⑶优秀运动员、教练员需提供证明比赛成绩的比赛秩序册、成绩册和运动成绩证书或运动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裁判员需提供国际级裁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不全的考生取消复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2014年元月4日:上午:政治理论考试,下午:专业知识与技能面试。 3、复试具体时间、地点于报到当日查询。 六、录取办法 ㈠ 原则上复试科目中有一科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㈡ 根据考生的入学考试成绩(含复试)、工作业绩、“学位中心”提供的有关报考材料,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查,择优录取。 七、复试名单 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见附件一。 注:请下列公布名单的考生见通知后,于12月30日前发送邮件到hdongqing@wipe.edu.cn信箱(邮件主题填写:XXX考生收到复试通知,邮件内容填写:参加复试的专项名称),并按时前来参加复试。如果未能按时报到的考生,视放弃复试处理。 武汉体育学院研招办 2013年12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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