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哈师大2013年特岗教师招生简章 | |||||||||||||||||||||||||||||||||||||||||||||||||||
内容 | 根据《关于做好2013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工作的通知》(教师司【2013】100号)文件的要求,2013年继续组织开展服务期满留任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现将我校的有关招生事宜通知如下: 作为省内唯一一所具有招收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培养资格的学校,2013年我校的录取名额为80人。 一、报名及录取 (一)报名条件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参加中央特岗计划和参照中央特岗计划实施的地方特岗计划,服务期满且继续留在当地学校任教;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且至少有一次考核优秀的特岗教师。同等条件下,获得县级及以上荣誉称号者优先录取。 (二)报名办法 1、报名办法 符合条件的特岗教师于2013年12月16日至31日期间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报名登录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特岗教师只允许报考一所学校。为便于特岗教师兼顾工作,提倡就近报考。报名截止前,可查询各学校报名情况,调整一次所报学校。 2、资格审查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于2013年12月20日至2014年1月8日期间登录信息平台对本地区特岗教师进行资格审查并公示。 3、确定复试名单 我校于2014年1月8日根据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资格审查结果和特岗教师的年度考核情况、本科期间学习成绩,按不低于3:1的比例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并公示,请各位教师及时登陆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网址:http://web.hrbnu.edu.cn/yjsxy/)首页招生信息处查看,由于个人原因耽误复试时间,后果自负。 4、哈尔滨师范大学资格审查及复试要求 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1月12 日(早8:30——10:00);地点:哈尔滨师范大学江北综合楼402室。 取得复试资格的特岗教师通过报名系统打印《2013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样表见附件2),签字确认后交任教学校,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参加复试时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近3年年度考核表、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单复印件交我校研究生院学院进行审核。 录取工作结束后,国家将随机抽查部分考生的报考资格。 5、复试及录取 复试时间:2014年1月12日(早10:00——16:30),地点:资格审查时见通知。 复试内容如下: 复试采取面试形式,内容主要对参加特岗教师的思想品德、教育基础知识、教育教学技能、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方面的素质进行考察,时间不少于10分钟。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我校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精神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复试工作及录取工作。 二、培养方式 服务期满留任特岗教师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采取在职学习的方式,学习年限按培养学校在职人员攻读教育硕士学位培养方案执行,学制三年,寒暑假面授。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三、招生领域
根据我校的办学条件、培养能力和社会需要,我校现定在以下16个招生领域进行招生,如下: 四、有关事宜 1、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按规定缴纳报名费、学费和住宿费。学习期间的相关待遇,按照在职教师外出学习有关规定执行。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给予适当学费补贴。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我校拟定缴纳报名费为150元/人;学费为每年7500元。 2、相关事宜,请随时关注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的信息。 招生办联系电话:88060176 研究生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2013-1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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