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高职单招简章 | ||||||||||||||||||||||||||||||||||||||||||||||||||||||||||||||||||||||||||||||||||||||||||||||||||||||||||||||||||||||||||||||||||||||||||||||||||||||||||||||||||||||||||||||||||||||||||||||||||||||||||||||||||||||||||||||||||||
内容 | 根据国家和江苏省教育中长期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精神和江苏省教育厅文件要求,为深化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改革,拓宽优秀人才选拔渠道,结合我院实际状况,特制定本简章。 一、指导思想 1、通过实行“文化测试+综合素质考试”的招生录取模式,择优选拔适合在高职院校相关专业学习、在某些方面具有突出特长或综合素质优秀的人才。 2、单独招生选拔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招生范围及对象 已报名参加2014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江苏省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含符合普通高考录取条件的其他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要求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均在C级以上,且技术科目合格,即4C一合格。 尚未参加2014年高考报名的考生可于2014年1月19日前至生源地县(市、区)招办参加高考补报名。 三、招生专业及人数(文理兼收)(具体招生计划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四、报名 1、报名形式:网上报名+网上支付语数外联合测试考试费。
2、报名时间:2014年1月15日至1月20日。 3、报名考试费:语数外联合测试费45元/人、综合素质考试费60元/人。其中语数外联合测试考试费45元在网上报名时登录网上支付页面支付,综合素质考试费在综合素质考试报到时缴纳。 4、综合素质考试报到程序: 综合素质考试于3月29日至30日进行,符合学院报考条件的考生按综合素质考试报到安排时间(3月21日学院招生信息网发布)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我院报到,了解综合素质考试细则。综合素质考试实施办法、报到安排可于3月21日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查看。 5、日程安排
五、体检要求 考生须参加江苏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要求;空中乘务、航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体检要求参照《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空中乘务、航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2014年招生简章》执行。 六、考核 考核内容:考核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指导与监督下,学院采取“文化测试+综合素质考试”相结合的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
七、空中乘务、航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考生选拔 空中乘务、航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考生选拔参照《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空中乘务、航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2014年招生简章》单独划线录取。空中乘务、航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综合素质考试合格名单于4月20日前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录取名单按照计划数、录取原则确定。 八、录取 1、划线原则 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考生考核总成绩,分普通类专业,空中乘务、航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苏新能源和丰有限公司订单班,海外本科直通车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等五类分别划线录取。 2、录取原则 总的录取原则:考生按“语数外测试成绩等级转换等效分+综合素质考试分+加分政策分”考核总分由高到低、根据考生专业志愿依次予以录取。考核总分相同情况下,按语数外测试成绩等级转换等效分成绩,综合素质考试分成绩,数学、语文两门文化测试成绩依次排序。 3、破格录取政策(考生如符合下列条件项之一即可提出破格录取申请)
3月18日前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后公示首次审核结果,4月20日前公示最终审核结果,并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执行。破格录取考生需参加语数外联合测试、综合素质考试并取得成绩;合格者直接录取。 4、加分政策(以下加分项除第一项外其他项只可选择加分最多一项加分)
加分政策申请需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http://zjb.njcc.edu.cn报名参加2014年单独招生,考生须将填写的《2014年单独招生加分政策申请单》(样表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下载)、证明材料原件,申请第7项体育加试的考生将《2014年单独招生体育加试申请单》通过邮局EMS方式于2014年3月1日之前寄至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南京市六合区葛关路625号,邮编:210048,联系电话:025-58370715,收件人:汤老师,请注明“单独招生报名材料”。邮寄后请编辑手机短信:姓名、身份证号至短信平台02557054841,学院将及时反馈寄达情况。以上加分情况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3月18日公示首次审核结果,4月20日前公示最终审核结果,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执行。 5、录取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九、单独招生入学学生待遇 单独招生录取的同学等同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 十、领导与监督机制 1、为保证单独招生选拔工作规范、有序、公平、公正、公开,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成立由院党政领导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同时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专职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并由纪检部门全过程参与监督。考核结果由招生就业处汇总后上报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并向社会公布。 2、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十一、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二、相关事宜 1、单独招生为国家授予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院单独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得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2、对单独招生的考生身体要求,按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单独招生的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三、本招生简章由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四、联系方式 地址:南京市六合区葛关路625号,邮编:210048 招生咨询电话:4008601153(免费)、025-58370715、025-57028510、025-57790699、025-57795688 ,联系人:谈老师、朱老师、汤老师 短信平台及传真:02557054841(考生可发送短信至号码02557054841) 招生监督电话:025-57013249、025-57790699,联系人:刘老师、谈老师 学院网址:http://www.njcc.edu.cn招生信息网:http://zjb.njcc.edu.cn 更多学历考试信息请查看学历考试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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