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2014年高职单招简章 | ||||||||||||||||||||||||||||||||||||||||||||||||||||||||||||||||||||||||||||||||||||||||||||||||||||||||||||||||||||||||||||||||||||||
内容 | 为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探索人才选拔新路,选拔具有特长或综合素质好的优秀人才,我院2014年继续实行“学校组织考试,自行择优录取”的单独招生方法。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一、招生范围及对象 江苏省内已报名参加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且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成绩达4 C 1合格(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二、招生专业及人数
三、报名及缴费 1.报名时间 2014年1月4日—2月8日。 2.报名方式 考生通过学院主页网(http://www.jsahvc.edu.cn)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也可到我院凤凰路校区教学C楼二楼招生就业处现场报名。 注:考生报名时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号和江苏省普通高考考生号。凡未参加2014年江苏省普通高考统一报名的,必须先到当地县(市、区)招办补报名并领取考生号,否则单独招生报名无效。 3.志愿填报 报考普通类专业的考生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志愿。 4.报名考试费 学院严格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规定收取单独招生报名考试费125元/生(含考生报名费20元、文化基础考试费45元和综合素质测试费60元);艺术、体育特长生加试另收取测试费50元(报考艺术类专业的美术类考生不可以参加特长生加试)。 5.缴费方式 考生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缴费: (1)2月8日前委托我院招生老师代收、缴纳费用(3月16日前,将收据返还给考生)。(2)3月16日到我院领取准考证时,现场缴纳费用。 6.准考证的领取 考生须在3月16日到我院招生就业处报到,凭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 四、考核办法 考核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指导与监督下,学院采取自主组织“文化基础考试+综合素质测试+政策加分”相结合的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其中文化基础考试的形式为笔试,综合素质测试的形式为面试(报考艺术类专业的美术类考生综合素质测试的形式为色彩及素描方面的考核)。 1.考核内容与分值
注:文化基础考试的命题标准,按江苏省普通高考统考科目标准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学生职业能力、知识面、语言表达等基本素质。 2. 考核时间
3. 考核地点 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凤凰路校区(泰州市凤凰东路8号) 五、政策加分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录取时在考生总分的基础上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下列第1至第5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 1.烈士子女,录取时加10分;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加3分。 2.高中阶段获得由县级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考生,录取时分别加20分、15分、10分;地市级(含)以上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考生,录取时分别加30分、20分、15分。 3. 高中阶段获得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考生,录取时加10分;县(市)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考生加20分;地市级(含)以上的考生加30分。 4. 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5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10分。 5. 普高学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加分:按2014年及以前的有效成绩,等级为A的每科加10分,等级为B的每科加5分。 6. 报名参加艺术、体育类特长生加试的考生,根据考核成绩,录取时按三个等级分别加30分、20分、10分。 六、录取 1.划线原则 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考核总成绩确定,考核总成绩=文化基础考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政策加分。 2.录取原则 (1)总录取原则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考核总成绩同分的考生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文化基础考试成绩顺序依次排序;报考艺术类专业的美术类考生单独录取;免文化基础考试考生单独录取。 (2)录取要求:所有考生须参加高考体检且体检结果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否则不予录取。 3.推荐免文化基础考试考生入学录取办法 (1)推荐免文化基础考试考生的条件及流程
(2)推荐免文化基础考试考生录取要求 推荐免文化基础考试的考生经我院审核确认后,须参加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合格后,我院将预录取名单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一周,如无异议,将预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 七、日程安排
八、领导与监督机制 1. 学院专门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 2. 考生应讲究诚信,珍惜机会,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3.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九、相关事宜 1. 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院单独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得参加2014年6月的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2. 考生必须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双证参加我院的考核。申请加分的考生,须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我院招生就业处审核。 十、联系方式 地址:泰州市海陵区凤凰东路8号——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教学C楼2楼) 邮政编码:225300 学院网址:www.jsahvc.edu.cn 电子邮箱:jsmyzb@sina.com 联系人:姜老师、戴老师(电话:0523-86158999) 吴老师、周老师(电话:0523-86158666) 倪老师(电话兼传真:0523-86356530) 十一、其他 本简章由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招生与就业创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更多学历考试信息请查看学历考试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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