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高职单招简章 | |||||||||||||||||||||||||||||||||||||||||||||||||||||||||||||||||||||||||||||||||||||||||||||||||||||||||||||||||||||||||||||||||||||||||||||||||||||||||||||||||||||||||||||||||||||||||||||||||||||||||||||||||||||||||||||||||||||||||||||||||||||||||||||||||||||||||||||||||||||
内容 | 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探索人才的选拔新路,选拔符合学校培养目标的具有突出特长或具有高素质的优秀人才,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1.江苏省内已参加2014年高考报名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 2.江苏省内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历的复转军人。 以上均要求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两门选测科目除外)达4 C 1合格(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3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注:凡未参加2014年江苏普通高考报名的,于高职单招报名工作开始前,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办补办报名手续,否则不具备单独招生报名资格。
二、招生专业及人数 注:1.根据考生报考及考试情况,上表中招生计划数经省教育厅批准可作适当调整。 2.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录取后在校期间复转军人学费、住宿费等由财政、民政部门拨付。 3.我校2014年单独招生“校长推荐制”推荐免试生计划80名(遴选35所学校具有推荐资格,详见我校招生网公告)。 三、报名办法 1.报名与确认形式(可采用下列三种形式之一报名确认) ①通过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jseea.cn)高职单独招生报名窗口,进入我校招生信息网报名+ 网银(或现场)交费确认; ②通过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b.jsjzi.edu.cn)报名+网银(或现场)交费确认; ③现场报名+ 现场(或网银)交费确认。 现场报名地点: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教一楼招生办公室。 2.报名时间:2014年1月15日——1月24日 3.报名流程:登入网站→注册→填写考生信息→填报专业志愿→确认提交→交费→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两份(A4纸)。 考生报名时必须输入本人身份证号和江苏省普通高考考生号(凡未参加2014年江苏省普通高考统一报名的,必须先到当地县(区)招办补报名并领取江苏省普通高考考生号)。 4.志愿填报:招生专业类别分为能源类、建筑工程技术类、建筑工程管理与设备类、机电信息类、现代服务类和艺术类等六个类别。考生可填报同一类别的5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志愿,不得跨类别填报。 5.信息确认:网上报名确认成功后,由考生自行打印考生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A4纸),一份由考生自己留存,一份由考生亲笔签字确认后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或直接送至我校招生办公室,收件人宋老师。 信息确认截止时间为2014年1月25日,以邮政特快专递寄出邮戳为准。考生本人或委托他人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来校办理信息确认等相关手续,欢迎各中学以学校为单位来校集体办理相关手续。 6.考试报名费:学校严格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规定收取单独招生报名考试费:各类考生报名费、文化测试费和加试费统一收取100元/生;文艺和体育特长加试收取50元/项。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四、考核办法 考核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指导与监督下,采取“文化测试+加试”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其中文化测试的考核形式均为笔试,加试形式按招生专业类别不同分别设置。
1.考核内容与分值 (1)文化测试的考试内容是依据高中课程标准进行。 (2)理科综合素质测试主要考察学生物理学和化学的基本知识和基本原理等。 (3)面试主要考察学生语言表达、创新思维、反应能力、知识面等基本素质。 (4)静物素描主要考察学生美术的基本素养和素描绘画手段与技巧的综合应用能力。 2.考核时间
3.考核地点 文化测试及加试地点均在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徐州市泉山区学苑路26号)。 4.准考证的领取
注:考生必须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双证参加笔试和加试。 五、免考政策: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免试直接录取(需参加单独面试): (1)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两门选测科目除外)成绩达到4A、3A1B、2A2B等级的普高学生(直接录取后还可享受学校入学奖励:取得4A的考生奖励5000元,取得3A1B的考生奖励2000元,取得2A2B的考生奖励1000元);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表彰的复转军人;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免文化测试(文化测试成绩按满分值的80%折算计入录取总分,达到此条件仍参加文化测试的考生,其文化测试成绩取实际考核成绩或折算成绩高者计入录取总分),同时须根据所报专业类别要求参加相应的加试或面试: (1)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两门选测科目除外)成绩达到2A1B1C、1A3B和4B等级的普高学生; (2)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表彰的复转军人。 注:普高学生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按2013年及以前的有效成绩计。 六、具有文艺和体育特长考生的选拔 为培养大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全面推动校园文化建设,我校在2014年单独招生中拟招收具有文艺和体育特长的考生25名。 1.文艺和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
注:特长生计划包含在单独招生总计划内。 2.文艺特长生必须按照正常报名流程报名和参加我校单独招生相关科目考核。参加文艺特长生选拔的考生除具备相关艺术专业技能、知识和身体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各类器乐考级达八级以上(含八级)或者在县(区)级及以上级别艺术类比赛或中学生艺术展演中获奖。具备选拔资格的考生在来校参加考试时提交考级证书或获奖证书原件,经学校考试委员会审核后根据考级的等级或获奖给予20~60分加分, 按录取原则进行预录取,经复试合格后正式录取。若文艺特长复试不合格,去掉加分按照普通考生进行录取。 3.体育特长生必须按照正常报名流程报名和参加我校单独招生相关科目考核。参加体育特长生选拔的考生必须具备二级运动员等级证书(或相当于二级运动员水平的证明材料)或者在省、市、县级各类体育比赛中获奖,并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育特长加试,确定20~60分加分,按录取原则录取。具体报名条件及时间安排详见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告。 4.文艺特长生复试和体育特长生加试时间 文艺特长生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体育特长生加试时间:3月18日下午 七、校长推荐生的选拔 1.学校资质:江苏省内三星级及以上的普通高中。 2.推荐对象:江苏省内综合素质全面、学科成绩良好、至少有一项突出特长,且有技能发展潜能、社会责任感强、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达到2B2C以上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3.实施程序:中学申请---我校评审中学资格---校长推荐---我校审核公示---单独面试---预录取公示---录取名单报省考试院审批。(详见我校《2014年单独招生“校长推荐制”实施方案》) 八、加分政策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录取时将在考生总分的基础上进行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下列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 (1)烈士子女,录取时总分加10分;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总分加3分; (2)高中阶段获得市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的加5分,省级加10分。 (3)有实用新型专利的考生每项加20~40分,有发明专利的考生每项加40~60分; (4)普高学生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两门选测科目除外)成绩加分:按2013年及以前的有效成绩,取最高的四门加分。A等级加10分,B等级加5分。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由省教育考试院提供,考生不需准备证明材料。 九、录取办法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录取,考生考核总成绩=文化测试成绩+加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1.划线原则 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以文化测试成绩按专业类别(能源类、建筑工程技术类、建筑工程管理与设备类、机电信息类、现代服务类和艺术类)和生源类别(普高生、复转军人)分别划定文化合格线。低于文化合格线的考生不具备被录取资格,不参加合成总分和总分排序。 2.录取原则 (1)总的录取原则: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分专业类别和生源类别按考生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的考生按加试成绩排序,若仍相同现代服务类和艺术类按语文成绩排序,其他类别按数学成绩排序。考生专业只能在同一专业类别的专业之间调剂,不得跨类录取。 (2)每个招生专业录取的复转军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名。 (3)每个招生专业录取的文艺和体育特长生数原则上各不超过2名。 (4)校长推荐生的录取:各学校在不同专业类别限推荐学生1名。推荐生面试合格后,按推荐专业录取。 3.确定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 4.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挂网查询,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日程安排
十一、监督机制 1.为保证单独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学校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专职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由招生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向社会公布。 2.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十二、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三、相关事宜 1.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校单独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得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2.单独招生录取时根据实际情况可对各类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如调减计划,最终计划数不得少于报考该专业类别最低文化合格线考生人数,并报请省教育厅批准。 3.对单独招生的考生身体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已录取的考生如参加高考体检不符合相关规定,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 4.单独招生的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四、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徐州市泉山区学苑路26号 邮政编码:221116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516-83888688、83889021、400-828-1230 传真电话:0516-83996151 联系人:宋老师 索老师 E-mail:zsb@jsjzi.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jsjzi.edu.cn 学校招生网址:http://zsb.jsjzi.edu.cn 十五、本招生章程由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六、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学院招生网站通知。 更多学历考试信息请查看学历考试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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