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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2017年单独考试招生政策
内容
    一、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温州科技职业学院(学校国标码:14088 浙江省学校招生代码:0085)
    学校地址:温州市六虹桥路1000号(邮编:325006)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层次: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专科(高职)
    二、单独考试招生填报志愿
    单独考试招生设一个录取批次,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填报志愿时,考生每次可填报不超过30个志愿;各类别志愿不能同时兼报,考生只能选择一个类别填报。
    三、单独考试招生投档录取
    按考生总成绩,分类别实行专业平行投档,投档比例为1:1,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文化总分高低,文化总分仍相同时再按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依次投档。单科排列顺序为职业技能、语文、数学。同一院校总分、文化总分和单科成绩均相同时,再按志愿顺序投档。
    四、收费标准(如有新的文件则按新文件规定执行)
    我校严格执行浙江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的收费标准,并实行一年一交的办法。每年公布招生计划时同时公布收费标准,如政府对当年收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1、学费:6000--7200元/学年·人。其中录取并就读设施农业与装备、种子生产与经营、绿色食品生产与检验、园艺技术、畜牧兽医专业的学生,按浙教计[2006]124号文件,浙江省户籍学生免交学费,所需经费由省财政负担。
    2、住宿费:1200元/学年·人。
    3、代办费(教材等):600元(按学年结算多退少补)。
    五、资助学生政策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浙江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六、毕业证书
    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年限内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考核合格,修满规定的学分准予毕业的学生,颁发温州科技职业学院印鉴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七、其 他
    被本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按《报到须知》中的规定,按期到本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又无正当理由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规定进行体格复查和招生条件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录取考生可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查询录取结果。
    招生热线:0577-88412441
    学院网址:http://www.wzvcst.edu.cn
    学院招生网:http://zs.wzvcst.edu.cn
    咨询QQ:800081290
    微信公众号:wzkjzy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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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3 23:5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