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汉语字词  英语词汇  考试资料  写作素材  旧版资料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考试资料:

 

标题 湖北省2014年艺术特长生测试须知
内容
    一、领证、测试时间及地点
    1.领取准考证时间:2月21日 9:00—16:00
    2.测试时间:2月22日 上午 9:00—12:00
    3.报到时,考生按项目类别抽取自己的测试顺序号。
    4.参加测试的全体考生一律于2月22日上午8:20前到达测试地点报到点名。
    5.报名、测试地点:湖北艺术职业学院(武汉市洪山区虎泉街126号)
    6 . 乘车路线:可乘地铁2号线到虎泉站下车前行50米即到;乘公共汽车538路、618路、552路、715路、601路、572路、596路、581路到华中师范大学东门虎泉站下车,向东前行800米即到。
    7.测试场地安排:
    X弦乐、键盘乐:二楼3号排练厅候考,二楼2号排练厅考试。
    M民乐、打击乐:三楼3号排练厅候考,三楼2号排练厅考试。
    S声乐类:四楼3号排练厅候考,四楼2号排练厅考试。
    W舞蹈类:四楼3号排练厅候考,四楼2号排练厅考试。
    G管乐:五楼3号排练厅候考,五楼2号排练厅考试。
    Z综艺类(含戏剧、曲艺、主持):六楼3号排练厅候考,六楼2号排练厅考试。
    二、领证、测试流程
    1.2月21日,考生凭普通高考报名登记表缴纳测试费,凭缴费发票抽取测试号,同时凭测试号、普通高考报名登记表和本人二代身份证领取测试准考证;
    2.2月22日上午8:20,全体参加测试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开始点名进场(候考室),经门口工作人员核对考生本人准考证、本人二代身份证后,考生进入候考室内候考;8:40工作人员宣读考生注意事项,8:50考点工作人员开始点名(从小号到大号5人一组)领入考场门口,当场抽取考试号,并登记考试号,签名确认。按考试号从小号到大号的顺序进场测试;所有测试工作于2月22日上午完成。
    3.考生在考场工作人员点名时应予应答,并在其引导下进入考场;进考场前工作人员要认真核对考生准考证、身份证,主考评委核对考生考试号;
    4.考生站到指定的表演位置后,仅报本人自备的测试表演内容名称;
    5.考生在主考评委同意下开始表演自备节目,表演结束后抽取加试试题,按要求和规定进行表演。考生测试完毕,经主考评委同意后,方可退场;
    6.测试成绩在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hbea.edu.cn)和湖北教育考试网(http://www.hbee.edu.cn)公布。考生凭测试号或高考报名号及身份证号登陆查询。
    三、考生注意事项
    1.按报名时所抽取的项目顺序号,从小号到大号依次每5人编排为一组。参加测试的全体考生8:20前在操场等候,8:20开始点名,8:30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进候考室候考。3次点名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抽取项目顺序号的含义为:X(弦乐、键盘乐)+2位顺序号、M(民乐、打击乐)+2位顺序号,S(声乐)+2位顺序号、W(舞蹈)+2位顺序号、G (管乐)+2位顺序号、Z(综艺)+2位顺序号、顺序号代表考生测试大致顺序范围,具体如下表:
    
项目 测试的顺序号
弦乐、键盘乐 X01——X23
民乐、打击乐 M01——M51
声乐 S01——S22
舞蹈 W01——W23
管乐 G01——G21
综艺 Z01——Z21

    2.考生在考场外按工作人员的安排,自己抽取考试号,按考试号从小到大的顺序进入考场参加测试,测试时佩戴考试号牌,仅向评委报本人自选的测试表演内容名称。
    3.考生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自带;声乐不得使用伴奏光盘,仅使用钢琴伴奏,伴奏人员由考生个人自行聘请;器乐类测试统一不使用伴奏;舞蹈可使用伴奏光盘。
    4.舞蹈考生第一个自备作品表演后,需更换服装的,应在最短的时间内更换服装后继续表演。
    5.测试过程中,主考评委视情况可以决定表演时间长短。加试内容在自备作品表演结束后进行。
    6.测试内容:
    ①声乐:演唱自备声乐作品2首。由主考评委决定演唱长短,并加试视唱。
    ②器乐(含管乐、弦乐、民乐):演奏自备器乐作品2首。由主考评委决定演奏长短,并加试视奏。
    ③舞蹈:表演自备舞蹈作品2个。由主考评委决定表演长短,并加试模仿表演(模仿表演为5人一组集体模仿)。
    ④综艺:表演自备戏剧(含小品)或曲艺或节目主持相关作品2个(节目主持须表演1个朗诵和1个小品)。由主考评委决定表演长短,并加试即兴表演。
    7.现场测试办公室设在二楼小排练厅;家长可在一楼教室等候,不得靠近或进入考场。
    8.考生(舞蹈)更衣室设在四楼1号和2号排练厅中间区域。
    9.请考生、家长自觉遵守考场纪律,服从工作人员指挥,考场内外严禁大声喧哗,考生不得在候考室内练琴、练声。
    10.考生测试结束后,按指定路线离开考场,不能在警戒线内逗留。
    11.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考场,一经发现,按相关规定处理。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14年1月15日
    更多学历考试信息请查看学历考试网

随便看

 

在线学习网考试资料包含高考、自考、专升本考试、人事考试、公务员考试、大学生村官考试、特岗教师招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企业人才招聘、银行招聘、教师招聘、农村信用社招聘、各类资格证书考试等各类考试资料。

 

Copyright © 2002-2024 cuapp.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5/22 1:4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