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湖北科技学院2014年音乐类/编导类招生简章 | ||||||||||||||||||||||||||||||||||||||||||||||||||||||||||||||||||||||||||||||||||||||||||||||||||||||||||||||||||||||||
内容 | 一、 招生专业、计划及考试科目
二、 音乐学专业考点及考试时间安排
三、 广播电视编导考点及考试时间安排
四、 报名考试须知 1、考生必须符合所在省(区)规定的报名条件方可报考(如涉及到省统考科目的专业要达到本地联考合格线等),且只能在我校指定的考点报名考试。 2、报名考试程序各地有所不同,请参见各考点报名公告。 3、各专业之间不能兼报,不限单科成绩。 4、各省具体招生计划根据报考人数及考生成绩进行分配。 5、学费标准:9000元/年。 五、成绩查询与合格证发放 1、2014年4月10日后,考试成绩将在我校校园网上公布,公布一周后,划定分数线。考生可登录http://zsjy.hbust.com.cn查询成绩,或拨打咨询电话0715-8338003。 2、专业合格证发放原则是:根据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4的比例发放专业合格证。专业合格证将在2014年4月中旬邮寄给考生,成绩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 六、录取规则 1、学校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2、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在按各省音乐类、编导类投档规则出档的考生中,音乐学专业的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分相同的考生再按专业成绩高低排序录取。音乐学专业考生的综合分=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分相同的考生再按文化成绩高低排序录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生的综合分=专业成绩×50%+文化成绩×50%。 3、对往届生或加分投档的考生,录取时与其他考生同等对待。 4、我校组织了音乐学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试省份只认可我校颁发的专业合格证,即未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不能填报我校;我校未组织音乐学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试的省份承认该省音乐学和广播电视编导联考成绩。 5、在新生入学后,我校要对新生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并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凡经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相关说明 1、考生自备考试所需用品(乐器、道具等)。 2、上述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批复为准。 3、本简章条款最终以我校2014年招生章程解释为准。 香城泉都好读书,桂乡湖科读书好! 欢迎报考湖北科技学院! 更多学历考试信息请查看学历考试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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