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及《湖北民族学院201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我校艺术专业招生已于2013年4月9日至4月15日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对考试成绩进行了公示。现参照各省(自治区)分专业计划数,按专业计划数与专业合格证人数1:4的比例划定各省专业最低合格线如下: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湖北 |
湖南 |
山东 |
福建 |
广播电视编导 |
130305 |
285 |
294 |
298 |
288 |
音乐学 |
130202 |
320.5 |
331 |
344 |
337 |
舞蹈学 |
130205 |
284 |
301 |
313 |
300 | 考生查询方式: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xx.hbmy.edu.cn),点击左侧“艺术专业考试成绩查询”栏,在弹出窗口中输入“考生号”或者“身份证号”即可查询合格状态。(各专业总分均按照满分400分制计算) 特别提醒:我校不寄发放纸质艺术专业合格证,考生只需在成绩公示期结束后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查询结果,“合格否”一栏显示为“合格”的考生才能在填报高考志愿时选择我校。 特此公告! 湖北民族学院招生办公室 二0一三年四月十七日 更多学历考试信息请查看学历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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