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宁夏回族自治区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课统一考试合格线 |
内容 | 一、美术类专业课满分为300分,合格线为总分180分,并且素描、速写、色彩3科成绩中的2科成绩各不低于60分。 二、音乐类专业课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55分。 三、舞蹈类专业课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57分。 艺术类专业课本(专)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将根据艺术类院校招生计划划定。 宁夏教育考试院 二○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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