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复查内容与分工 复查科目:初试的统考各科目。 复查分工:由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统考各科目的复查工作。 复查内容:主要为得分漏记、错记以及录入差错,答题卡扫描图像清晰度、是否扭曲,是否由两名以上的评卷教师给分等。考生不得查阅答卷。评卷教师对评分标准的执行情况不属复查范围。违规考生各科目不予复查。 (二)复查工作程序 1.申请复查卷面分数的考生,须持准考证,在2月23日下午3点以前向我校研招办提出申请,经研招办审查同意后,考生填写《研究生考试复查卷面分数申请表》(附件1,外地考生可传真027-67842123),逾期不再受理。 2.研招办通过网络将成绩复查考生数据库报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办。 3.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办将直接通过网络传送复查结果,考生申请所查科目中分数如有差错,由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办统一打印更正成绩通知单,并由研招办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结果。 更多学历考试信息请查看学历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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