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 | 一、为保证高三保送推荐工作的公开性、公正性、公平性、严肃性,特制定本条例。
 二、高三保送推荐工作是一项政策强、纪律严、要求高、任务重、工作细的工作,必须做到万无一失。
 三、高三保送推荐工作要责任到人、职责明确、程序清晰、公示及时准确、材料记录完整。
 四、高三全体教师必须做到:
 1.不得开展考前有偿家教;
 2.不擅自对外宣传保送推荐政策,对外宣传统一由学校保送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3.不得接收家长礼物或宴请。
 五、保送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必须做到:
 1.按文件和方案做好解释,不得随意对外发布未确定的保送信息;
 2.不帮助与保送推荐无关人员查阅招生资料;
 3.不得接收家长礼物或宴请;
 4.不擅自携带有关保送推荐资料离开工作场所。
 六、责任:
 1.违反四、五条规定的以违反校纪处理。
 2.保送推荐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的从重处罚。
 七、处罚:
 1.违反本条例的视情节轻重,处以扣除奖金、行政处分;
 2.保送推荐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视其情节处以扣除奖金、行政处分、直至开除公职。
 八、本条例解释权归学校高三保送(含自主)资格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厦门外国语学校
 2014年1月18日更多学历考试信息请查看学历考试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