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投档模式和录取办法 1.面向普通高中生的高职(专科)批录取实行按院校投档,面向中职生的高职(专科)批录取实行分报考类别按院校投档。 2.首先进行第一阶段录取,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向院校投放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所有填报该院校志愿且尚未被录取的考生档案。招生院校下载并审阅考生档案后,按已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和招生计划向省教育考试院提交预录取意见,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监督审核。 3.第一阶段录取后仍有院校专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公布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组织考生分别填报第二、第三阶段志愿,并实施录取工作。 二、成绩排序规则 参加高职招考的考生按投档分(其中面向中职生的投档分为文考总分加照顾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投档分相同时,按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单科成绩排列的先后顺序为:面向普通高中生的为语文、数学、英语、信息技术;面向中职生的为专业基础课、语文、数学、英语。 三、招生录取照顾政策 报名参加面向中职生的高职招考,获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中职毕业生,享受文化分加50分照顾;获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三等奖的中职毕业生,享受文化分加30分照顾;获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优秀奖的中职毕业生,享受文化分加10分照顾。 四、录取规划 1.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2. 不设文、理科 3.中职考生只可在同科类申请转专业 4. 高中考生可申请转专业 4.录取考生不再参加6月高考 5.未录取考生可申请补报(详见:网上填报志愿时间安排表) 五、网上填报志愿时间安排表
序号 |
志愿批次 |
网上填报志愿时间 |
1 |
高职(专科)批第一阶段填报志愿 |
3月10日8时开始至3月12日18时止 |
2 |
高职(专科)批第二阶段填报志愿 |
3月21日8时开始至3月22日18时止 |
3 |
高职(专科)批第三阶段填报志愿 |
3月26日8时开始至3月27日18时止 | 六、高职招考录取时间安排表
时间 项目 |
高职(专科)批 |
第一阶段投档 |
3月13日12时前 |
第一阶段录取 |
3月20日12时前 |
汇总数据 |
3月20日18时前 |
公布第二阶段志愿计划 |
3月21日8时前 |
第二阶段投档 |
3月23日12时前 |
第二阶段录取 |
3月25日12时前 |
公布第三阶段志愿计划 |
3月26日8时前 |
第三阶段投档 |
3月28日12时前 |
第三阶段录取 |
3月29日12时前 |
录取结束 |
3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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