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春季招生 ) |
一、学校全称 |
上海杉达学院 |
二、就读校址 |
校 本 部:上海市 浦东新区 金海路 2727 号 |
嘉善校区: 浙江省 嘉善县 人民大道 505 号 |
三、层次 |
■ 本科 □ 高职 □ 专科 |
四、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人) |
日语 |
7 |
新闻学 |
5 |
旅游管理类(含旅游管理、酒店管理) |
8 |
公共管理类(含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 |
5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5 |
护理学 |
5 |
康复治疗学 |
5 |
均为本科层次、学制四年。 |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
语种不限,非语言类专业入学后教学语种为英语 |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
没有限制 |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
九、录取规则 |
1、依据沪教委文件精神,坚持贯彻公平竞、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 2、对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达到上海市春季招生统一文化考试本科报考资格线,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专业志愿无级差,同分考生依次按外语、语文、数学等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我校不另行组织测试。 3、各专业要求2013届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英语成绩等第达C级及以上。 4、凡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达到上海市春季招生统一文化考试本科报考资格线,具有2013届语文、数学、外语三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且成绩等第达2B1C及以上者,直接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