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 | 根据《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简章》有关规定,高中阶段获得由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二、三等奖的考生可在录取总分上加10分,一等奖及以上的考生可在录取总分上加20分;有其他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特长,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批准的考生可酌情在录取总分上加5-20分。在考生本人申请的基础上,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现将符合政策的考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3月12日至2014年3月15日。如有疑议可致电我校招生办公室,电话:025-85864999、85864330,联系人:张老师、李老师,办公地点:二食堂309室。具体考生名单如下:
 http://zs.niit.edu.cn/Show.asp?id=845
 
 
| 序号 | 考生号 | 申请类别 | 获奖情况 | 审核结果 |  
| 1 | 14320482670085 | 奖励加分 | 常州第23届青少年科创大赛科学研究项目一等奖 | 加20分 |  
| 2 | 14320701450920 | 奖励加分 | 省级三好学生 | 加20分 |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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