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晋城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自主招生章程 | ||||||||||||||||||||||||||||||||||||||||||||||||||||||||||||||||||||||||||||||||||||||||||||||||||||||||||||||||||||||||||||||||||||||||||||||||||||||||||||||||||||||||||||||||||||||||||||||||||||||||||||
内容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校概况 1.学校名称:晋城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2774 2.校址:晋城市凤台东街1658号邮政编码:048026 3.办学地点:晋城市 4.学校网址:http://www.sxjczy.cn 5.办学类型:公办 6.办学层次:普通高职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二条 晋城职业技术学院设招生工作领导组,全面负责学院2014年招生工作,确定招生计划,制定学院自主招生政策,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下设自主招生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三条 严格按照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四 章报考条 件 第四条 报考条 件 山西省已履行2014年普通高考报名手续、并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身体健康,并符合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的要求。 第五 章报名 第五条 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考生可于3月31日至4月1日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http://www.sxkszx.cn报名,查询网上报名方法及注意事项,了解有关招生政策,按要求准确输入个人报考信息并下载填写《山西省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生报考登记表》,在网上报名时要填报专业志愿,可填报两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2.信息确认 ①考生须在4月6—11日登陆晋城职业技术学院官网(www.sxjczy.cn)查看考场安排时间表。 ②现场信息确认 时间:2014年4月12日7:30 地点:晋城职业技术学院乐业楼前 现场信息确认时,要交验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上交复印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领取准考证。 现场确认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复印件以A4纸格式): (1)《山西省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生报考登记表》、《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持就读学校证明)。 (2)高考数码像片3张(背面写上姓名、高考考生号、网上报名号)。 (3)考生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并交相关复印件一份。 (4)符合2014年山西省高考加分条 件的考生要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第六条 报名咨询 (1)点击学院招生网站查询(网址:http://www.sxjczy.cn)。 (2)考生可到学院招生就业处咨询“自主招生”有关事宜。 学院地址:晋城市凤台东街1658号邮编:048026 咨询电话:0356-2190867,0356-2190178。传真:0356-2191431 第六章考试 第七条 考试时间:2014年4月12日、13日。 考试地点:晋城职业技术学院乐业楼 第八条 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心理测试+面试”的形式; 第九条 考试内容:笔试试卷由学院教务处统一出题,主要考核学生的知识面、运算能力、外语知识及社会热点话题分析等。心理测试试卷由学院心理咨询中心统一出题,主要考核学生是否心理健康。面试内容由学院根据相关专业学习需要制定,主要考核语言表达、反应能力、知识面、职业素养、沟通合作能力等基本素质。 第十条 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心理测试成绩+面试成绩。 第七章 录取 第十一条 划线原则: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总成绩按1:1.2的比例划定录取控制线。 第十二条 录取原则:依据考生总成绩按照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服从专业志愿录取。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符合2014年山西省高考加分条 件的考生,在面试时出具相关证件,经审核合格,并进行公示后,录取时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政策。 确定拟录取名单于2014年4月21日至23日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办理录取手续,录取新生由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已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也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系列其他形式的录取。 第十三条 心理测试成绩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第十四条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十五条 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八章 招生监督 第十六条 2014年招生工作全过程,接受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并同时接受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七条 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院提出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手段取得自主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自主招生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十八条 考生参加测试的过程将在纪检监察组的全面监督下进行。考生如对录取结果有异议,可向纪检监察组提出申诉,申诉电话:0356-2191944。 第十九条 其它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 其他 第二十条 自主招生学生待遇 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待遇完全相同。 第二十一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生修完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毕业颁发有晋城职业技术学院字样的普通高等教育高职毕业证书。 第二十二条 奖助学金 学院按照国家政策评定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奖励每人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奖励每人5000元/年;国家一等助学金获得者,每人4000元/年;国家二等助学金获得者,每人3000元/年,三等助学金每人2000元/年。 凡我院一、二年级在校专科生100%享受晋城市财政人均3000元助学金。 学院设有“企业奖助学金”,帮助品学兼优的贫困生解决经济困难,每人300--2000元/年。 学院积极与企业进行合作,实行订单培养。订单培养专业的学生享受企业提供的奖助学金,每人1000-4000元/年。 第二十三条 勤工助学 学院为贫困生设有固定勤工助学岗位近百个。待遇按《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助学贷款 经济困难学生,可按规定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14年晋城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自主招生工作。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经晋城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晋城职业技术学院招生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咨询电话:(0356)2190867、2190178传真:(0356)2191431 网址:http://www.sxjczy.cnE-mail:zsjyc@sohu.com 地址:晋城市凤台东街1658号晋城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更多学历考试信息请查看学历考试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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