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时间 |
事项 |
负责人 |
工作注意事项 |
说明 |
备注 |
1 |
4月1日前 |
研究生完成毕业论文定稿,准备迎接自治区学位论文抽检。 |
学位点负责人、研究生导师、研究生秘书 |
按照时间要求、论文格式,完成学位论文。 |
因学位论文未完成,不能参加学位论文抽检的研究生直接延期下一年毕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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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4月5日前 |
研究生学位论文参加学术不端系统检测 |
学位点负责人、研究生导师、研究生秘书 |
报研究生处的学位论文须同时上报导师签字后的纸质版论文。 |
论文抄袭重复率超过30%的,不送盲审,延期毕业。 |
请各院(系)研究生秘书将材料收齐一并交,研究生处不接收个人材料 |
3 |
4月15日前 |
研究生学位论文参加“双盲”评阅 |
学位点负责人、研究生导师、研究生秘书 |
1.通过学术不端检测;2.论文格式正确;3.研究生秘书汇总导师同意送审意见报研究生处; |
“双盲”评阅,按照研究生工作手册中文件执行。 |
请各院(系)研究生秘书将材料收齐一并交,研究生处不接收个人材料 |
4 |
4月20日前 |
填写《论文答辩申请书》 |
研究生导师、研究生秘书 |
按照表格要求填写,填写错误,责任自负。 |
2014年毕业研究生提供材料、研究生秘书审核、研究生处复核 |
请各院(系)研究生秘书将材料收齐一并交,研究生处不接收个人材料 |
5 |
5月15日前 |
填写学位注册信息 |
研究生填写、秘书审核 |
按照数据要求填写表格。 |
任何错误都会导致网上学位信息注册错误,责任由研究生自负。 |
各学位点集中汇总,审核,报研究生处。 |
6 |
6月5日前 |
各学位点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工作 |
学位点负责人、研究生导师、研究生秘书 |
按照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要求开展毕业答辩工作 |
加强信息公开,接受监督。 |
各学位点提前向研究生处上报答辩工作安排。 |
7 |
6月6日 |
2014届毕业研究生毕业合影 |
学位点负责人、研究生导师、研究生秘书 |
研究生处提前发放学位服,以学位点为单位集中领取。 |
毕业研究生必须参加,不得擅自离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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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6月20日前 |
上报研究生毕业、学位各类材料 |
学位点负责人、研究生导师、研究生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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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院(系)研究生秘书将材料收齐一并交,研究生处不接收个人材料 |
9 |
6月30日前 |
发放毕业证、学位证 |
学位点负责人、研究生导师、研究生秘书 |
毕业研究生办理离校手续,手续完毕方发放证书。 |
以单位集中办理。 |
研究生毕业论文报纸质版10份,同时电子版留备上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