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4单独招生报名通知 | ||||||||||||||||||||||||||||||||
内容 | 各位考生及家长: 为顺利做好我院2014单独招生工作和确保报考我院的考生顺利报名,现将我院单独招生报名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名时间: 2013年3月24日——4月18日。 二、报名条件: 凡具有本省户籍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和应、往届三校中职毕业生且身体健康,可报考我院高职(专科)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专业。凡与我院高职大专录取招生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学制按规定设制为二年,非同或非近专业学制按规定设制为三年。 三、报名办法: (一)考生报名采用现场确认的报名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户口簿、第二代身份证(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免冠小二寸白底彩色证件照4张,往届生携带学历毕业证,应届生携带所在学校出具的证明函,已报考当年普通高考的学生需提供考生号,到我院学生工作处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现场报名。参加我院组织的单招考试后,我院将分别按照三校毕业生和高中毕业生所填报的志愿、考试成绩和录取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根据数学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二)报名考试费和体检费:126元/人(含体检费80元/人)。 (注:填写表格时必须使用黑色签字笔,不得涂改) 四、填报专业志愿 考生在我院单独招生报名时,选择专业志愿并注明是否愿意服从专业录取。 五、资格审查、政审和体检 1. 资格审查: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院提出报考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以其它欺诈手段取得单独招生报考资格的,一经发现,学院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户籍所在地。 2. 政审: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核学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学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往届毕业生由乡镇、社区或学生家长单位负责)对学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做出全面鉴定。鉴定内容应完整、准确地填写在报名登记表中。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行政处罚或违纪处分的学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详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 体检:未参加高考体检的学生须由学院统一组织体检。 六、2014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计划:
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建筑工程施工、工业与民用建筑、水利水电建筑、计算机应用专业(工民建方向)及机械制造类专业; 与造价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会计、统计等财经类专业、房地产经营与管理、物业管理、旅游服务与管理; 与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数字媒体技术应用、计算机应用(CAD)、影像与影视技术、平面设计、建筑装饰、美术绘画 、电脑图形设计、服装设计与工艺、民族织绣、民间传统工艺(藏绣、石雕) 、民族服装制造与设计、模具设计与制造、唐卡、堆绣、古建筑彩绘、木雕。 七、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及地点:
注:职业素质笔试含语文、政治等的测试。 考试地点:西宁市城中区南川西路96号 八、录取 2014年4月28日——5月4日 在学院网站和校园公告栏上公示考生成绩及预录取考生名单。 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3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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