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北京科技大学机械工程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工作方案 | |||||||||||||||||||||||||||||||||||||||||||||||||||||||||||||||||||||||||||||||||||||||||||||||||||||||||||||||||||||||||||||||||||||||||||||||||||||||||||||||||||||||||||||
内容 | 根据教育部、北京市考试院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1、复试的组织管理 (1)领导小组 由学院、系所领导组成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研究生复试办法、审批复试小组成员、审核考生资格、审核复试成绩、提出拟录取名单、接受考生咨询与投诉等。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王立,学院院长 副组长:臧勇,学院党委书记 张杰,学院副院长 成 员:朱超甫,机械电子工程系,主任 韩建友,机械工学系,主任 张康生,高效零件轧制技术推广中心,副主任 冯俊小,热科学与能源工程系,副主任 闫晓强,机械装备及控制工程系,副主任 黄明吉,机械制造及自动化系,副主任 杨耀东,车辆工程系,副主任 赵宁,物流工程系,副主任 魏东,工业设计系,副主任 张舸,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系,副主任 张咏梅,学院党委秘书 秘 书:马特,王新立 (2)复试小组 按考试科目组成复试(专业课)命题小组,命题小组一般由具有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职称人员组成,小组人员承担的工作及身份对外保密。小组人员不得对考生进行补习、辅导,不得透漏考试内容、阅卷情况及考试结果。 按招生学科(专业)组成复试综合面试小组,对考生的专业素质、外语口语及听力、综合能力、诚信及思想品格等进行考核。小组由不少于5名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水平的人员组成。“机械工程”和“车辆工程”专业的外语考核由专门的外语考核小组负责,考核小组由2名以上经验丰富、外语水平较高的人员组成。 有直系亲属报考的人员不得参加相关的复试工作,命题、面试小组成员由领导小组审批。 2、复试的准备工作 (1)复试前将学院拟招收硕士研究生的教师信息在学院网上公布,方便考生了解导师情况; (2)根据考生情况划定各专业的复试分数线。审核上线生、复核推免生,报研究生院审核公布; (3)复试(专业课)命题前,学院负责人就考试形式、基本要求、保密规则、注意事项等对命题小组成员进行培训; (4)复试面试前,由领导小组成员对各学科(专业)的面试小组成员进行培训,内容包括:面试纪律、评分标准、录取要求、注意事项等; (5)由领导小组指定专人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要求考生在报到时提交二代居民身份证、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复试通知书、毕业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携带学生证原件)、大学期间成绩单(盖红章)等;有获奖证书、发表论文及其它成果的考生要提交相关材料; (6)在学校纪委的指导下,由学院党委具体监督复试工作,接受投诉和举报。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对于有异议的结果进行复议。监督投诉电话(学院党委办公室):010-62332366。 3、复试工作办法 (1)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复试人数 学院各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最低分数要求(复试分数线)以及达到要求的人数见下表。“强军计划”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按学校规定,录取不占招生计划指标。因推免生已通过了先期组织的复试,不参加本次复试。表中的复试比例为 。 普通硕士(学术型学位) 普通硕士(学术型学位)
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2)复试时间安排(如有变化,将随时在机电楼一层大厅研究生公告栏公布)
(3)复试内容及方法 (1)专业课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由学院统一组织、集中进行,时间3小时。考生凭二代居民身份证、硕士入学考试准考证参加。考生考试时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和具有文字记录及显示功能的电子产品。考试科目见招生简章; (2)综合面试按专业分组进行,当专业组数大于等于两组时,复试组成员及考生以现场抽签方式确定,每位考生面试时间约20分钟,具体要求如下: 面试小组成员应了解复试工作的各项要求,完整参加面试过程,独立给出面试成绩。成绩的评定应公正合理,不与考生选报导师情况挂钩。各组成绩由组长汇总,以小组或系所为单位进行整理后上报学院; 面试小组应做好记录,不得空白、不得由考生记录或抄写。发现诚信和思想品德存在问题的考生,应认定为面试成绩不合格。 (4)成绩评定及录取方法 复试成绩总分为35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150分、专业面试150分,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50分。 (1)专业课笔试低于90分、专业面试成绩低于90分、外语测试缺考、复试总成绩低于210分者、同等学力加试低于60分、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及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以学科(专业)为单位按总成绩(初试+复试)排序,在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再相同时,依次按初试中的业务一(数学)和外语成绩排序; (3)普通硕士(学术型学位)、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强军计划、少数民族计划考生分别排序; (4)在工程硕士合格考生人数不足的情况下,进入复试的普通硕士(需专业相同或相近)如果本人同意可以按工程硕士录取; (5)学院提出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公布。 (5)考生调剂与破格复试 (1)如果“学术型学位”考生成绩合格(及格),但因招生名额所限不能录取时,经本人同意可以调剂到专业学位录取(当“专业学位”合格人数不足时)。“学术型学位”与可调剂到录取的“专业学位”对应情况如下表:
(2)各学科、专业均不破格复试。 (6)导师的选报与招生人数 (1)导师信息见学院网页,考生需通过研究生院导师选报系统选报导师,今年录取但不入学(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可暂不填报志愿; (2)每位考生可选报三位导师,导师将按考生填报的志愿选取学生,人数不足时,可以从未满足志愿的考生中选取,也可以由系所和学院进行分配; (3)导师的确定在新生报到时完成并公布; (4)导师每次招生不超过4人,如超过4人,导师应承担部分学费。硕士导师第一次招生不超过1人,第二次招生不超过2人,第三次招生不超过3人,如要超过,需提出申请并报系、院审批; (5)导师可在规定招生人数以外再招收“强军计划”、“少数民族计划”、“资返生”等类考生1人;直博生不占导师的硕士招生指标; (6)从事学术型研究的导师一般不招收工程硕士生(专业学位)和企业委托培养的硕士生。 4、联系咨询 地 点:机械工程学院行政管理办公室(机电楼1009) 电 话:010-62332419;传真:010-62329145 网 址:http://me.ustb.edu.cn 联系人:马老师,王老师,邮箱jxyjs@ustb.edu.cn 本办法经研究生院审核批准后在研究生院和学院网页公布。若与上级文件、规定冲突,以上级的文件、规定为准。 本方案由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14年3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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