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武汉纺织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 | |||||||||||||||||||||||||||||||||||||||||||||||||||||||||||||||||||||||
内容 | 全国各地区事业单位公务员考试信息咨询QQ及各地区考友QQ交流群 《教育部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现已公布,按照分数线要求,我校部分专业尚有一定数量的空缺名额,可接受调剂考生参加复试。现将我校2014年调剂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剂要求 1.成绩要求:考生成绩(单科、总分)须达到2014年《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地区)要求。 2.专业要求:申请调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须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考生初试科目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申请调入专业初试科目中设有数学的,考生初试科目中须有数学。 3.凡申请调剂的考生,均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报(补填)调剂志愿并确认。网址: http://yz.chsi.com.cn/,调剂系统将于3月25日开通。 4.我校将在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后及时通知考生并安排复试。 二、接受调剂学科专业及联系方式
三、调剂流程 详见《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系统流程图》(点击下载)。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网上回复是否同意参加我校复试,未在网上确认“接受复试通知”,将不能被我校设为“待录取”状态,我校将无法录取。 2.考生上网填报调剂志愿或修改调剂志愿48小时以内,不能再次修改。 3.考生参加我校复试且符合录取条件,将被我校设置“待录取”标记。 4.已接受我校“待录取”的考生,未经我校同意,不能再调剂到其他招生单位,也不能被第一志愿单位补录。非经双方协商同意,我校和考生均不能单方面取消“待录取”。 5.调剂工作结束后,接受“待录取”的考生经教育部审查合格,将被我校正式录取。 6.我校的调剂工作主要由各学院负责,请考生向相关学院咨询调剂要求和步骤。 7.我校未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硕士研究生招生(含调剂)工作。我校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进行调剂、复试、录取工作。请考生按照以上联系方式与我校相关学院及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直接联系,谨防上当受骗。 学校地址:武汉市江夏区阳光大道1号 联系部门:武汉纺织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7—59367500 武汉纺织大学2014年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系统流程图 武汉纺织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4年3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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