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武汉轻工大学组织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通知 |
内容 | 为确保我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上级和我校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我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试时间 首批复试时间:2014年4月1日(周二)至2日(周三) 第二批复试时间:2014年4月8日(周二)至9日(周三) 首批复试后,学校将根据生源情况,组织部分学院(专业)进行第二批及后继批次复试。 二、复试资格线及要求 我校复试分数线按照《教育部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一志愿报考我校成绩达到复试资格线的考生直接参加复试,名单另行公布。调剂考生以网上接受我校调剂复试通知为准参加复试。 三、复试流程 1、资格审查 考生携带本人以下材料以及学校认为必要的其它材料,于4月1日上午8:30-11:30到常青校区行政楼409室进行资格审查。 ① 复试通知单(资格审查时现场领取); ② 准考证; ③ 二代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④ 应届本科生:带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大学期间完整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以及教学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获取)。 往届毕业生:带毕业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 ⑤ 3张一寸免冠照片及相关费用(其中复试费100元;体检费64元(含4元材料费)或44元(含4元材料费),根据考生是否自愿选择乙肝检测收取)。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一律不予复试、录取。 2、体检 考生持复试通知单、身份证、准考证等于4月1日上午8:30-10:30到校医院缴纳体检费、领取体检表,进行体检,其中乙肝检测根据考生自愿原则进行。未参加体检者一律不予录取。 3、复试 考生体检完毕后,持复试通知单、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于4月1日上午到报考学院报到,根据学院日程安排,参加复试。 4、复试成绩 复试结束后,学校在5个工作日内统一公布复试成绩。体检不符合规定者,我校将取消拟录取。拟录取名单待复试全部结束后统一公布。 第二批及后继批次的复试流程,参照首批复试执行。 四、学院复试细则及安排 学院要高度重视复试工作,对复试全程要录像存档,长期妥善保管。学院按照《武汉轻工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规定及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学院的复试细则及安排,于3月28日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经审核后由学院和学校分别公布。 五、巡视与督查 学校将成立以纪检部门为主体的督查组,对学院复试过程进行巡视、检查、监督。同时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 六、拟录取 学院按照《武汉轻工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的规定,开展复试、拟录取工作。相关学院拟录取的考生复试成绩原则上不低于60分。 复试结束后,相关学院将复试成绩表(按复试成绩排序)、《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表》、《考生政治思想考核基本情况》、《研究生录取登记表》及复试不合格考生的书面签字意见一同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七、审核 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复试结果,拟录取名单在复试工作全部结束5天内网上公示。同时,接受考生申诉申请。审核结果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及时通知考生本人,同时负责未录取考生档案转移工作。 八、注意事项 1、调剂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 http://yz.chsi.cn )填报志愿,在系统里接受我校的复试通知后,才能参加复试。调剂考生不通过调剂系统填报的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2、一志愿报考我校上线的考生,一律不得进入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否则一律取消复试资格,已经参加复试的取消录取资格。 3、请参加复试的考生仔细阅读我校有关复试通知、学院复试细则与安排,并按要求准备齐全各种证件及材料,按时参加复试。 4、逾期不参加复试和体检的考生按自动弃权处理。 5、经复试被拟录取的调剂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接受“待录取状态”,并协助办理调阅初试试卷等手续。逾期不接受的将取消录取资格。 武汉轻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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