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4年哈尔滨工业大学硕士招生考试校内调剂信息 |
内容 | 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研院发[2014]4号)规定,结合我校生源不足学科的具体情况,有关校内调剂录取工作的要求如下。 一、校内调剂录取总体原则 1.对本学科(领域)合格生源不足招生规模的学科(领域),可以在校内相近学科(领域)的合格生源中调剂录取。 2.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学科的报考条件。 3.初试成绩须达到第一志愿报考学科(领域)的复试资格线(即:已具备了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学科复试的资格),且满足调剂学科的复试资格线。 4.满足教育部规定的调剂录取条件。 二、生源不足学科调剂方案(方案在陆续上报,请保持关注) 物理电子学(结束) 光学工程(结束) 人文学院(结束) 威海校区 化学系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软件学院 三、校内调剂流程 1.接收学科所在院(系)的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调剂录取工作方案并报送校研招办对外公布。调剂录取工作方案的内容包括:调剂录取原则、拟调剂录取人数、可调入的学科、调剂申请条件及复试与录取办法。 2.在规定时间内,考生本人填写《校内调剂录取申请表》(下载),并送交哈工大研招办(行政楼301室)。调剂报名结束后,校研招办将初审合格的报名材料转给接收调剂院(系)。各院(系)不能直接调转考生材料。 3.各院(系)根据本单位调剂复试方案中规定的条件,确定满足调剂条件的复试考生名单。 4.各院(系)对考生进行第二次复试,择优录取。 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 2014年3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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