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
内容 | 一、复试内容:专业课笔试(50%),综合面试,临床技能测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二、资格及基本素质审核 时间:2014年 4月 8 日 上午8:30 全体考生需准时到场。 地点:东方医院东楼 二层 342 教室 提交以下材料:(1)复试通知书(登陆北京中医药大学研招办网站复试资格查询系统打印)及准考证原件;(2)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入学时交验);(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5)政治思想情况表原件、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素质及能力审查表原件(学生要在学校网站下载两个表格)(6)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或日语四级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基本素质审核:(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审查; (2)身心健康情况; (3)根据报考类型填写实习、社会实践、志愿者活动、获奖情况、学术成就等方面情况; (4)职业规划等方面情况。(5)考生基本素质审核,按A、B、C给予分级评定。 三、心理测试 时间:2014年4月8 日 下午 2:00 —2:20 地点:东方医院东楼二层 342 教室 四、专业课笔试(考生须带第二代身份证、初试准考证) 时间: 2014年4月9日 下午2:00—4:00 地点:东方医院东楼 二层 342 教室 五、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时间:2013年4月10 日 上午8:00 地点:东方医院 东楼 三层 会议室 六、综合面试、临床技能测试 时间:2013年4月10 日——4月15日(复试时见东方医院考核时间安排) 地点:东方医院 七、录取原则 (1)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名,按招生计划名额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参加我校2013年优秀大学生夏令营的第一志愿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我校专业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合格即可录取为我校研究生。 (3)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不及格即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进行加权计算。考生的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5)经考生所在学院研究生招生资格及基本素质审核工作组审查,如有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资格审查材料,需提交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如属实,则不予录取。 (6)我校对体检要求不做另行规定,参照教育部等部委文件执行,如考生体格检查不符合上述文件要求,则不予录取。 八、复试成绩排名公示 时间:2013年 4 月15 日 地点:东方医院教育处公告栏进行公示。 九、各专业考生与导师双向选择 时间:2013年 4 月15 日 地点:东方医院教育处公告栏进行公示。 十、体检时间 时间:2014年4 月14日 8:30(空腹) 医院:东方医院医疗南楼一层体检科 注:我校对体检要求不做另行规定,参照教育部等部委文件执行,如考生体格检查不符合上述文件要求,则不予录取。 十一、申诉和监督 东方医院研究生办公室:010-67687311 传真:010-67687311 东方医院纪检办公室:010-67683626 北京中医药大学研招办:010-64287519 更多学历考试信息请查看学历考试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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