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浙江大学2014年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 |||||||||||||||||||||||||||||||||||||||||
内容 |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深入实施浙江省新课改高考方案,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专业人才培养需要,经教育部、浙江省教育厅批准,2014年浙江大学在浙江省开展“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一、选拔对象 具有创新潜质、品学兼优、身心健康、专业意向明确、有学科特长的浙江省内普通高中优秀高三学生。 二、报名条件 已办理浙江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手续,综合素质评价均为P等(含)以上,且参加浙江大学2014年“高水平大学自主选拔学业能力测试”(简称“AAA测试”)获得有效成绩者,均可申请报名。 浙江大学2014年浙江省自主选拔和“三位一体”综合评价选拔不能同时兼报,已获得自主选拔复试资格的考生,若报名参加“三位一体”选拔,则视同自动放弃自主选拔复试资格,请考生慎重选择。 三、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 总计划数为100名。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见下表。
四、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及志愿填报: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登录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网(http://zdzsc.zju.edu.cn),进入“在线报名”,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提交信息并打印《浙江大学2014年“三位一体”申请表》。每人最多允许填报二个专业,文理不得跨科填报,在“AAA测试”中选考“阅读与表达+数学与逻辑”的理科考生只能选报理科类专业。 2.申请材料:用标准A4纸,按下述顺序装订,无需另制封面。 a.《浙江大学2014年“三位一体”申请表》:需由中学核实并加盖公章。 b.《个人陈述》: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字数不超过1500字。须由本人亲笔撰写并手书。 c.高中三年学习成绩证明。 d.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其他证明自己特长和优势的材料。 3.申请材料务必在综合能力测试现场递交给测试小组。 五、选拔程序 1.网上报名和志愿填报: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按规定网上报名并填报志愿(http://zdzsc.zju.edu.cn,进入“在线报名”)。网上报名及填报志愿时间:2014年4月5日~4月10日17:00。 2.初审:根据考生“AAA“测试成绩和采用平行志愿的方式,以专业招生计划数的1:3比例确定综合能力测试入围名单,并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在“AAA测试”中选考“阅读与表达+数学与逻辑”的理科考生,其阅读与表达的成绩乘以系数0.85折合总分后,与其他理科考生一起排队遴选,并以此成绩计入后续录取办法中。 3.综合能力测试入围名单公示:2014年4月12日-18日。 4.综合能力测试: 1)测试形式由学校和各学院(系)根据专业特点而定。 2)测试时间:2014年4月19日。 3)测试地点: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三位一体”入围考生名单公示: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专业招生计划数的1:1.5左右比例,以综合能力测试成绩确定“三位一体”入围考生名单,宁缺毋滥,并在浙江大学招生网上公示。 6.“三位一体”院校志愿填报:经公示无异议的“三位一体”入围考生,须参加全省2014年5月15日前的自主招生院校志愿填报。若我校“三位一体”志愿确认后的考生在高考录取时申请放弃“三位一体”志愿,则只能参加第一批的征求志愿填报。 六、录取办法 1.入围“三位一体”资格生的考生必须参加2014年浙江省高考一类科目组考试。 2.录取安排在第一批提前录取。根据《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精神,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按“中学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0%+高校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60%”计算形成。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高校综合测试成绩、高考总分、中学学业水平测试成绩。 中学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换算方法:学业水平测试全部科目为A等者计100分,每减少一个A,减去5分。 高校综合素质测试成绩=“AAA测试”成绩×50%×30%+综合能力测试成绩(满分100分)×70% 3.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4.按“三位一体”综合评价选拔录取的考生,进校后不再参加主修专业确认。 七、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及填报志愿:2014年4月5日—4月10日17:00。 2.综合能力测试入围名单公示:2014年4月12日-18日。 3.综合能力测试:2014年4月19日。 4.“三位一体”入围考生名单公示:2014年4月下旬。 八、其他 1.学校成立浙江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组具体负责实施该项工作。 2.学校选拔录取工作按照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确定“三位一体”入围考生名单;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选拔录取工作,并接受社会监督。 3.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若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1A105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10058 咨询电话:0571-87951006 传真号码:0571-88981979 电子信箱:zsc@zju.edu.cn 招生网址:http://zdzsc.zju.edu.cn 浙大主页:http://www.zju.edu.cn 浙江大学 2014年4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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