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华东理工大学2014年招收台湾地区免试生简章 |
内容 |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依据臺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验成绩招收臺湾高中毕业生的通知》(教港澳臺函〔2011〕18号)的要求,经教育部批准,我校研究决定,华东理工大学向具备报名条件的臺湾高中毕业生开放2014年臺湾地区免试生报名申请(除依据臺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臺湾免试生外,我校仍通过港澳臺侨联合招生考试录取臺湾学生)。 一、报名条件 持有合法的臺湾地区居民身份证和《臺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即“臺胞证”)的学生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即可申请报名: 1、在臺湾参加“学测”考试,成绩达顶标级、前标级的臺湾高中毕业生; 2、在大陆举办的台商子弟(女)学校,其高中毕业生回臺湾参加“学测”考试,成绩达到均标级的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人数与招生专业 我校2014年臺湾地区免试生招生人数视申请者的人数和水准确定。 申请者可以在我校公佈的招生专业目录中选择四个专业作为志愿,招生专业目录详见附表《华东理工大学2014年臺湾地区免试生招生专业》。 三、报名申请程式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下载申请表,按照要求完成报名并将有关材料寄送至我校招生办公室,收取书面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14年4月30日。 臺湾学生通过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臺地区招生资讯网或“联招办”网站(网址:http://www.ecogd.edu.cn)连结到我校,查阅相关资讯,直接向我校提出申请,同时提供其臺湾“学测”成绩和报名序号。 具体申请材料如下: 1)华东理工大学2014年臺湾地区免试生申请表(其中包含考生臺湾“学测”成绩和报名序号)(见附件一); 2)臺湾地区居民身份证影印本和《臺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即“臺胞证”)影印本; 3)臺湾地区“学测”成绩影印本(必须加盖中学公章); 4)中学推荐信; 5)其它能够体现申请者能力水准的相关证明材料影印本。 四、材料初审及面试 我校组织专家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根据初审情况确定面试入围名单。 面试安排在我校徐匯校区(上海市徐匯区梅陇路130号)举行,初步安排在2014年5月10日,若有变化则另行告知。 我校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面试入围考生赴上海参加面试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录取原则 我校将根据申请者的考生的臺湾地区“学测”成绩和面试情况,结合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择优录取。 经教育部考试中心对我校预录取考生进行“学测”成绩确认后,我校招生办公室将预录取的臺湾地区免试生名单报送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臺湾省学生办公室审核,审核合格后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于2014年7月发出录取通知书。 六、联繫方式 徐匯校区地址:上海市徐匯区梅陇路130号研究生楼十四层,华东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邮递区号:200237)。 招生办公室电话:+86-21-64252763传真:+86-21-64253762 港澳臺事务办公室电话:+86-21-64251193传真:+86-21-64250735 七、监督与责任追究 1、学校招生监督小组对本次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使整个招生过程做到标准明确、办法公开、程式规范。 2、接受社会监督。学校设立监督电话,接待来电来访,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3、监察处监督电话:+86-21-64252688 4、凡被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报名或录取资格,并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等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六、本实施方案由华东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和港澳臺事务办公室负责解释。 华东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华东理工大学港澳臺事务办公室 2014年4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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