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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招生领导小组     组长:乐学义 林楠     副组长:房少梅     成员:倪春林 李海 魏剑波 魏福义 刘晓瑭 郭子政 杨卓鸿 金玲玉     二、录取办法和规定     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及我院实际,经研究决定,对我院2014年博士生招生录取工作做出如下规定:     1、我院2014年通过学校规定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人数为1人,学院不再另行划定分数线。     2、向全体博士生导师公开通过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名单和成绩等相关信息。     3、2014年学校下达给我院的博士生招生指标合计为2名,其中通过学校规定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人数为1人。因此,通过本次考试,我院还可招收1名调剂考生。     4、根据学校“定向生占全部博士生招生名额的比例不得超过30%”的规定,2014年我院招收非定向调剂考生1人。     三、时间安排及其他     1、在4月28日前完成录取工作,并报学校研究生院审批。     2、需要了解招生录取相关信息,敬请与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郑老师联系,电话:18613080739     3、考生及导师如发现本次招生工作有违规现象,可以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实名向学院党委反映,电话:020-85280319;也可以直接向学校研究生院反映,电话:020-85280068。     理 学 院      2014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