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华中师范大学2014年面向港澳台招收文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通知 | |||||||||||
| 内容 | 一、復试工作原则 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品质。 二、復试小组 成立专业復试小组。復试小组的工作职责:确定復试的具体内容,评定復试成绩,写出评语并提出是否录取的意见。 三、復试线指导线: 外语成绩不低于40分,专业课成绩不低于60分,总分不低于180分。 四、復试时间及地点
五、復试内容及成绩计算 復试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水准、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考生的科研能力和所取得的研究成果,也作为录取时的重要依据。 1. 復试形式:专业面试+专业笔试(笔试时间为60分钟) 2. 成绩计算:復试成绩按100分计(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 总成绩 = (初试成绩÷3)×70% + 復试成绩×30% 六、復试报到 1.復试报到时间: 5月7日 2.报到地点: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2号楼)三楼307办公室。 3.考生参加復试须准备好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影本,经报考学院復查后,影本交报考学院留存备查:① 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② 硕士学位证书;③硕士阶段成绩单。 学院将对考生的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资讯的考生,取消其復试录取资格。考生不按时参加復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復试资格。 4.復试费:人民币1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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