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4年武汉市中南民族大学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办理拟录取手续的说明 | |||||||||||||||||||
内容 |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要求,拟录取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拟录取手续,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拟录取手续为拟录取考生调入档案或签订定向协议书两种方式中选其一,不需要同时完成。现将有关调档、签订定向协议书及生源奖学金申请等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 办理调档手续的程序及要求 1、调档对象: (1)非定向考生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非在职考生持调档函将本人的人事档案调入我校。 (2)中南民族大学201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档案移交工作,统一由研究生院与学工部协商办理,考生无需领调档函。 (3)中南民族大学职工的档案管理方式由学校人事处决定。 (4)定向培养考生(含与原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的在职考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在职考生和双少考生)可以不调档。 2、调档函的领取方式: (1)自取——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武汉市内考生的调档函一律不邮寄;代取——持委托人书面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时间:2014年5月7日至5月9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4:30 地点:中南民族大学10号楼2 楼231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邮寄——通过邮局以挂号信方式寄发,以考生本人网上报名时填写的通信地址为准。通信地址如有变动,请于5月9日中午12:00之前将《变更通信地址登记表》(见附件1)发送email到10524yzb@sina.com。 3、档案寄(送)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民族大道182号中南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人收,邮政编码:430074,联系电话:027-67843396。个人提交的档案袋上须有密封签。(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硕士生人事档案”) 4、档案提交截止日期为6月10日(往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提交的,暂缓发放录取通知书。201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档案,须在毕业离校后7月10日前办理完毕。 5、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考生档案的接收,符合国家硕士生录取要求的考生档案,由我校档案馆负责保管;档案不完整的,退回补充完整;违反国家硕士生录取政策的考生档案,按照规定程序退回原单位,同时取消该考生的录取资格。 二、办理签订定向协议书的程序及要求 1、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定向考生: (1)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在职考生:请下载填写附件2中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学位研究生(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一式五份,将空格处填好,先由考生本人签字,于5月20日前寄(送)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校审核签字后将于6月份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给考生本人,经考生定向单位及其所在省级管理部门签章后,1份自己留存,1份交给定向单位,1份交给考生定向单位所在省级管理部门,2份在6月份寄(送)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其中1份转存学习档案)。 (2)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非在职考生:请下载附件3中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学位研究生(非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一式四份,将空格处填好,先由考生本人签字,于5月20日前寄(送)至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校审核签字后将于6月份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给考生本人,经考生定向单位及其所在省级管理部门签章后,1份自己留存, 1份交给考生定向单位所在省级管理部门,2份在6月份寄(送)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其中1份转存学习档案)。 2、非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定向考生: 请下载附件4中的《中南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一式三份,将空格处填好,先由考生签字,定向单位签字盖章,于5月20日前寄(送)至我校研招办。我校审核签字盖章后将于6月份随录取通知书一起返回2份给考生(1份考生自己留存,1份交给单位)。 签订定向合同(非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的单位必须是报名时填报的人事档案所在工作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学校将根据报名信息与原单位进行核实,对弄虚作假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定向协议书邮寄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民族大道182号中南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人收,邮政编码:430074,联系电话:027-67843396。(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硕士生定向协议书”) 三、 生源奖学金申请事宜 生源奖学金须由拟录取考生本人向所录取学院提出申请,有关申请事宜如下: 1、申请对象。申请生源奖学金的新入学研究生须同时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1)达到国家复试分数要求,复试合格并被我校录取的非定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本科就读高校符合第2条奖励标准中“考生来源”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包含所列高校设立的独立学院。 (3)起始学历为普通全日制本科,且获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2、奖励标准:我校给予一次性入学奖励。
* 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的奖励标准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3、审核程序: (1)生源奖学金的审核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学生申请、学院审核、学校审定”的程序进行。 (2)生源奖学金的审定工作在每年5月份进行,获奖者名单在研究生录取工作结束后统一确定。申请生源奖学金的考生向所属学院提出申请,各学院负责本单位生源奖学金的申请受理、审核、汇总、报审等工作。 (3)申请人须提交下列材料(申请截止日期为5月15日): ①《中南民族大学研究生生源奖学金申请表》一份。(附件7) ②应届本科毕业生的《中南民族大学研究生生源奖学金申请表》上须加盖本科就读学院和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公章,以证明其学习形式为普通全日制。往届生须提交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一份(学历认证报告可通过教育部学信网上下载打印)、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 ③考生来源为博士或硕士授予权高校的,须提交本科毕业学校博士或硕士招生简章一份(可以在本科毕业学校网站下载)。 逾期仍不能提交以上材料,或者材料不全的,视为放弃申请。 申请人须确保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入学后须提交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入学资格。 (4)办理了保留入学资格或休学手续的新生,其获奖资格予以保留,复学后按规定程序领取生源奖学金。未报到入学或因故被取消入学资格的新生,其获奖资格予以撤销。 四、其他事宜 1、录取通知书初步定于6月15日左右发放,请注意查阅我校研究生院主页上的有关信息。 2、2014级研究生全部缴纳学费,奖学金不冲抵学费。 3、民族类专业志愿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相关评审细则请查阅《中南民族大学新入学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实施细则》。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录取类别均为定向,非在职考生人事档案转入我校,不转户口;在职考生人事档案及户口由定向单位保管。党团组织关系需转至培养单位,考核合格后组织关系转至我校。 5、其他未尽事宜请电话咨询(027-67843396)。 中南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4年4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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