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经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在校纪委全程监督下,阅卷和查卷工作已全部结束,根据皖招考【2014】5号文件要求和我校“专升本”招生简章中录取规则规定,考生单科成绩达到60分(含60分)要求的前提下,按照考生两门考试科目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现将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公布如下: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数 |
拟录取人数 |
单科最低控制线 |
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50 |
35 |
60 |
130 |
学前教育(师范) |
50 |
50 |
60 |
186.33 | 纪委、监察处联系电话:0551-62158025 招生办联系电话:0551-62158118 合肥学院招生办 2014年5月6日 更多学历考试信息请查看学历考试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