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长安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014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 | ||||||||||||||||||||||||||||||||||||||||||||||||||||||||||||||||||||||||||||||||||||||||||||||||||||||||||||||||||||||||||
内容 | 各位考生: 根据长安大学《关于做好2014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长大研〔2014〕56号)文件的要求,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2014年博士研究生复试的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复试工作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王文科 副组长:袁卫宁、李彦鹏 成 员:李佩成、钱会、关卫省、赵剑强、卢玉东、周维博、邓顺熙 二、复试小组 第一组:水利组 复试学科专业:水文学及水资源、水力学与河流动力学、水利水电工程 第二组:地质组 复试学科专业:地质工程和地下水科学与工程 第三组:土木组 复试学科专业:、市政工程、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第四组:环境组 复试学科专业:环境科学、环境工程、交通环境与安全技术、环境地质 三、复试具体要求按照长安大学《关于做好2014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长大研〔2014〕56号)(见附件1)执行。 四、复试资格 学校划定最低复试分数线为: 脱产考生(报考类别为自筹经费),外国语42分,业务课60分,总分190分; 在职考生(报考类别为委托培养),外国语42分,业务课60分,总分190分;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外国语35分,业务课55分,总分180分。 部分专业复试分数线需同时满足我院划定的分数线(查看研招办通知:http://yzb.chd.edu.cn/html/421.htm)。复试名单见附件2. 五、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六、注意事项 各位复试考生在报到时,除需要提供附件《关于做好2014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长大研〔2014〕56号)第六条第3点要求的审核资料外,还需要提供个人情况简表5份。个人情况简表格式见附件3。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零一三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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