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自主招生章程 | ||||||||||||||||||||||||||||||||||||||||||||||||||||||||||||||||||||||||||||||||||||||||||||||||||||||||||||||||||||||||||||||||||||||||||||||||||||||
内容 | 第一章总则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皖教办〔2014〕2号)的文件精神,为确保2014年自主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我院在认真总结去年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校性质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学生在校完成规定的课程后,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第三章学校概况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83年,是安徽省第一所高等职业院校,是全国首批、安徽首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和国家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是安徽省首家自主招生改革试点院校。 学院现占地约1200亩,建筑面积44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约1.16亿元,设有机械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材料工程学院、生物工程学院、园林园艺学院、网络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应用外语学院、国际经贸学院、公共管理学院、人文旅游学院、艺术传媒学院等15个二级学院。现有招生专业68个,其中国家级示范专业5个、地方财政支持的国家级示范专业3个、国家级教改专业1个、中央财政支持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建设专业4个、省级特色专业9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级教改专业5个、校级特色专业10个。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4个,省级示范实验实训中心5个,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万余人。 学院毕业生就业率一直稳居全省同类高校前列,就业质量和就业层次稳步提升,多次荣获“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自2008年以来,连续五年被授予“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2009年获得“安徽省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2010年被评为“首批安徽省普通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校”,2013年我院荣获“全国职业院校就业竞争示范校”称号。近几年学院招生情况良好,文、理科录取线均在全省高职院校中位居前列,高出全省高职录取控制线200多分。 学院积极深化招生制度改革,2009年作为安徽唯一一所高职院校,我院在全省率先面向普通高中开展单独招生试点工作,2011年在全省率先面向中职毕业生试点招生,2012年又在全省率先开展面向企业在职员工和退转军人招生、与企业行业合作招生的试点工作,这是我省高校招生制度一项重要改革。 第四章招生计划 一、招生对象 在安徽省内招收已参加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和参加2014年安徽省中职毕业生升学考试招生报名并取得相应考生号的应历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历届中职毕业生和具有高中阶段学历的农民工、复转军人、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 二、招生计划 经教育厅批准自主招生计划数为1570名,具体计划分类如下:
第五章报名与考试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安排 本次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的形式,考前领取准考证。 报名考试费用120元(领取准考证时现场缴费) 报名网址:http://www.whptu.ah.cn 报名咨询电话:0553-5776799、5776800、5775888、5775161、5777161(3月1日—5月10日工作时间开通) 1、2014年2月20日前完成自主招生方案并上报省教育厅、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备案。方案通过后进行自主招生宣传; 2、3月19日——4月14日在我院“2014年自主招生”网上报名; 3、4月16日参加《面向2014年应历届中职毕业生自主招生》的考生和参加《面向行业、企业“订单”培养的自主招生》的考生领取准考证,4月17日进行测试; 4、4月18日参加《面向2014年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自主招生》的考生领取准考证,4月19日进行综合素质测试; 5、4月23日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在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上公示,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6、2014年5月10日完成录取工作报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并在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上公布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寄发时间另行通知。 所有考生必须参加安徽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按照皖招委〔2011〕4号文件《关于印发2011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实施。 二、报名 (一)“面向2014年应届高中毕业生自主招生”报名资格 1、具有参加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并取得考生号的安徽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2、申请人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达到C等级以上; 3、文科类申请人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中的语文、数学、外语、人文与社会基础达到C等级以上,理科类申请人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中的语文、数学、外语、科学基础达到C等级以上。其中报考商务经纪与代理、国际航运业务管理专业的考生外语科目须达B级以上; (二)“面向2014年中职毕业生自主招生”报名资格 1、参加2014年安徽省中职毕业生升学考试招生报名且取得报名考生号的应、历届中职毕业生。 2、考生根据中职阶段所学专业并参照教育部2010年《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的专业类别报考我院相应专业。 3、在校期间遵纪守法、无违纪记录,成绩合格。 (三)“面向行业、企业订单培养的自主招生”报名资格 参加2014年安徽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并取得报名考生号的应、历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具有高中阶段学历的农民工、复转军人、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 注:报考芜湖职业技术学院的考生只能报考我院一所学校,否则报名无效。 三、考核与成绩计算方法 (一)“面向2014年应届高中毕业生自主招生”的考核与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考核总成绩=基本分(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自主加分。 上述考核总成绩基本分满分为750分,其中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占6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占40%。 综合素质测试形式采用笔试。 (二)“面向2014年中职毕业生自主招生”的考核与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考核总成绩=基本分(文化基础测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自主加分。 上述考核总成绩基本分满分为750分,其中文化基础测试成绩占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60%。 (三)“面向行业、企业订单培养的自主招生”的考核与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考核总成绩=基本分(文化基础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自主加分。 上述考核总成绩基本分满分为750分,其中文化基础测试成绩占4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占60%。 学院制定的自主招生方案报省教育厅、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备案后实施。 三、考试内容 由学院组织考试。 (一)“面向2014年应届高中毕业生自主招生”考试内容 1、文化课考核办法 考生文化课考核成绩为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测试部分成绩,满分450分。文科以语文、数学、外语、人文与社会基础计分;理科以语文、数学、外语、科学基础计分。 2、综合素质测试办法 测试内容:自然、社会、人文、科学、时政等方面的知识。 测试形式:笔试。 测试时间:40分钟,满分为300分。 (二)“面向2014年中职毕业生自主招生”考试内容 1、文化基础测试内容 各专业采用统一的文化基础理论测试试卷,测试内容为语文、数学、英语、职业素养,测试范围参照《2013安徽省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纲要》,测试形式为机考,测试时间60分钟,满分为300分。 2、专业技能测试内容 ——技能测试(一)(考生可根据所掌握的技能知识任选一种测试内容) (1)电气基础: 测试内容:运用电路的基本定律进行直流电路的电压、电流的计算;能根据原理图完成简单电路的连接;二极管的简单测试方法;二极管的伏安特性;二极管在整流电路的运用。 测试形式:机考。 测试时间:40分钟,满分为450分。 (2)机械基础 测试内容:机械制图(三视图);力学基本概念;机械传动基本概念。 测试形式:机考。 测试时间:40分钟,满分为450分。 (3)数据库应用基础-VisualFoxpro6.0 测试内容:对考试提供的数据库通过编写程序完成指定的操作。 测试形式:机考。 测试时间:40分钟,满分为450分。 (4)C语言(TC2.0或VC6.0环境) 测试内容:按指定要求编写程序保存、调试完成。 测试形式:机考。 测试时间:40分钟,满分为450分。 ——技能测试(二)(考生可根据所掌握的技能知识在以下6项内容中任选2项测试) 测试内容: (1)电子商务基本常识; (2)计算机及网络基础知识; (3)电子文档处理的基本知识; (4)常用的应用文写作要求; (5)安徽省内主要旅游景点知识; (6)宾馆饭店基本的服务接待常识。 测试形式:笔试。 测试时间:40分钟,满分为450分。 ——技能测试(三) 测试内容:考察考生使用显微镜的能力。 测试形式:笔试。 测试时间:40分钟,满分为450分。 (三)“面向行业、企业订单培养的自主招生”考试内容 1、文化基础测试 各专业采用统一的文化基础理论测试试卷,测试内容为语文、数学、英语,职业素养。测试形式为机考,测试时间60分钟,满分为300分。 2、建筑工程管理专业测试内容 测试内容:职业素养及建筑相关知识。 测试时间:10分钟内,满分450分。 测试形式:采用考生随机抽题回答和测评工作人员随机提问的方式进行面试。 第六章自主招生加分面试政策 一、加分政策 1、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0〕28号)和《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教基〔2001〕1号)在高中、中职阶段评选获得市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可加20分;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称号者可加10分,以证书原件为加分依据; 2、高中、中职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受到地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者可加20分; 3、高中、中职阶段获得由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或参与的科技、发明、创新、电脑制作竞赛及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三等奖以上的考生根据获奖情况可相应加30、20、10分; 4、符合安徽省2011年高考加分照顾政策中第45条,在我校自主招生录取中同样享受,其分值为省高考加分照顾政策分值乘以二,其中,高中阶段在篮球、乒乓球、田径(短跑)项目中获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以上的考生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的测试并合格的可加50分; 5、获得高级、中级职业资格证书报考相应专业可加20分、10分 6、取得建筑类国家职业资格高级工加50分; 7、获省厅级、地(市)级主管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可相应加50、30分; 以上加分内容相同部分不再重复计算,加分累计不超过50分。 8、获得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人社部门组织职业技能大赛二、三等奖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专业技能测试”可免试,该项测试成绩按满分计入总成绩; 9、参加省、部级主管部门举办的建筑类技能大赛获奖选手或具有建筑类相应工种国家职业资格技师证书或获得建造师(一、二级)、监理工程师、造价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综合素质测试“可免试,该项测试成绩按满分计入总成绩; 以上加分分值直接计入总成绩。 二、免试政策 1、中职阶段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人社部门组织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人社部门组织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可免试录取, 2、获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德能双优”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可免试录取。 3、复转军人获三等功及以上免试录取。 3、已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申请人免试录取。 加分、免试需公示,审核通过后生效,加分分值直接计入总成绩。 以上加分内容相同部分不再重复计算,加分累计不超过50分。 第七章保送生的推荐办法 我院将根据中职院校的办学条件和近几年报考我院自主招生的情况综合考虑,筛选部分优质中职院校(有合作意向的院校自愿申报),以及与我院开展中高职衔接试点学校或综合高中给予一定的保送生推荐名额。推荐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八章录取规则 在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领导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学院在自主招生中,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1、划线原则 面向2014年应届高中毕业生自主招生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总成绩分文、理科类按1∶1.1的比例分别划定录取控制线。 面向2014年中职毕业生自主招生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核总成绩分招生类别按1∶1.1的比例分别划定录取控制线。 面向行业、企业订单培养的自主招生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总成绩分科类按1∶1.1的比例分别划定录取控制线。 2、录取原则 对于进档的考生根据考核总成绩分文、理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第三专业志愿、第四专业志愿录取。考生考核总成绩相同时,则按所报文、理专业,依据文化课考核成绩总分排序,文化总分仍相同时再按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科顺序排列:文科类为人文与社会基础,语文,外语,数学;理科类为科学基础、数学、语文、外语。 面向2014年中职毕业生自主招生和面向行业、企业订单培养的自主招生对于进档的考生根据考核总成绩分招生类别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录取总分相同时,按照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排序。 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示、审批、备案,审批后通过学院校园网公布录取结果。 3、录取期间的调整计划使用原则和办法 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录取中可根据考生报考专业的情况适当调整分专业计划。 已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已被其他院校录取的考生,我院将取消该考生被我院录取的资格。 第九章 招生监督 学院将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开选拔”的原则,认真做好自主招生相关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考生所在学校及考生本人应坚守“诚信”的原则,学校应坚持客观真实、公平、公开地审核推荐,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推荐或自荐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按照皖招委〔2011〕4号文件《关于印发2011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第十条处理意见实施。 学院招生监督小组将全程参与自主招生的监督工作,一旦发现有违规、违纪现象将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553-5775805 第十章收费标准 学校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严格执行安徽省高校收费的标准和有关规定。文科专业学费为3500元/年,理科专业学费为3900元/年。 学院建立了完善的学生奖学金制度。根据国家政策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金。 第十一章 附 则 我院自主招生计划属于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录取考生与统一考试录取考生性质相同,享受同等待遇和政策。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本章程由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553-5776799、5776800、5775888、5775161、5777161(3月1日—5月10日工作时间开通) 报名网址:http://www.whptu.ah.cn 更多学历考试信息请查看学历考试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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