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4年海南省军队武警院校和国防生招生面试公告 |
内容 | 2014年海南省军队武警院校和国防生招生面试工作定于7月2-3日进行,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向广大考生公告如下: 一、面试体检政审时间 考生面试体检安排在7月2日至3日,每天上午7:00-12:00为报到时间,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 7月2日组织报考且已获得国防科技大学、第二军医大学、武警工程大学、武警警官学院、武警后勤学院、华中科技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中南大学等院校面试资格的考生(以海南省考试局网站公布参加面试考生名单为准)进行面试和体检。 7月3日组织报考且已获得第四军医大学、军事经济学院、军事交通学院、装备学院、海军工程大学、南昌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云南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广东工业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等院校面试资格的考生(以海南省考试局网站公布参加面试考生名单为准)进行面试体检(2日已面试的考生,3日不再参加面试)。 7月3日至6日,由县(市、区)人武部会同本县(市、区)招生办、考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和所在中学对考生进行政治考核,《政治考核表》交人武部于7月6日12:00前送省军区招生办。 7月4日20:00省军区招生办通过省考试局网站公布体检合格考生名单。 7月5日组织体检复查。申请复查的考生于上午8:00-12:00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解放军第187医院体检中心(门诊部八楼),当面提出申请,并按医院收费标准缴纳复查费用后,再由省军区招生办组织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申请复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查。复查结果7月6日上午12时前,通过省考试局网站公布。 二、面试体检地点 解放军第187医院(海口市龙昆南路100号)体检中心(门诊部七、八楼)。 三、面试体检程序 1、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5张1寸蓝底免冠照片及所需体检费用到一八七医院学术报告厅(影像楼二楼)领取《面试表》,按院校编组,填写相关信息; 2、考生在工作人员引导下到门诊部体检中心八楼报到区,清缴手机等电子用品,领取《体检表》; 3、考生参加面试,面试实行单项淘汰制,面试项目中有一项不合格的,面试结论即为不合格,并当面告知考生。面试不合格者可当场申请复议或自行离开; 4、面试合格者,由工作人员组织缴纳体检费和抽血、留尿(女生做完B超后再留尿); 5、考生由引导员带队参加体检; 6、体检结束后,考生领取政审表,听工作人员介绍政治考核相关政策规定; 7、体检结果公布后,身体检查不合格且有异议的考生可在省军区招生办规定的时间内申请复查。 四、收费标准 面试不收取费用;体检费在考生面试合格后收取,考生体检费为120元/人,复查费用按医院收费标准缴纳。考生的交通费和食宿费用自理。 五、家长代表抽选办法 面试体检期间,每天上午抽选一次家长代表参与监督。具体步骤: 1、有意向参加抽选的考生家长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在 考生家长代表抽选处登记; 2、工作人员核实身份后,按要求登记家长及考生相关信息,直到第50名为止; 3、在省军区干部处、纪检处、省考试局各一人共同监督下,由纪检处同志从登记的50名考生家长中,现场随机抽选5名家长; 4、由5名家长代表现场抽签,确定2名参加复议、3名参加监督检查。 六、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高考成绩单、黑色墨水笔和近期1寸彩色蓝底免冠照片5张,以及所需费用; 2、考生报到前必须空腹; 3、为确保医院正常工作秩序和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接送考生的车辆请勿停放在187医院院内,考生陪同人员请勿进入医院门诊大楼和影像楼,请勿在医院逗留; 4、考生不得携带手机或电子产品进入召集区或面试体检区,一经发现一律上缴,情节严重的将取消面试体检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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