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四川省)2004年招生章程 |
内容 | 9089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四川省) 办学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天生路155号 联系电话:028-84809675 网址:www.sacvt.com 录取规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使学院招生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校名为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英文译名:SichuanAerospaceVocationalandTechnicalCollege。学院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天生路155号。 第三条学院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成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隶属于国防科工委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 第四条学院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规定,为国家和学院选拔优秀人才。 第五条学院面向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各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公布为准,招生对象为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 第六条学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为120%,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对高考成绩达到本省(直辖市、自治区)高职专科录取分数规定的考生按照考分由高到低录取。 第七条学院对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降分政策均予以认可。 第八条学院各专业招生计划没有男、女生比例的限制。学生入校后可按类别免费选调专业一次。 第九条学院各专业要求考生应试外语的语种是英语。 第十条学院招收的全日制高职(专科)生均在本院就读,学制为三年。 第十一条学院对完成学习任务考试考核成绩合格者,颁发国家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二条学院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我院执行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各专业学费为3500元/生·年,住宿费为800元/生·年。 第十三条学院设立了奖、助、勤等一系列助学措施,对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并被录取到 我院学习、高考成绩名列前20名的学生学院奖励500-1000元;对品学兼优者学院发给奖学金 400元/生·年;对贫困学生提供勤工俭学的机会,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第十四条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招生和毕业生就业工作。学院与省内外近200家企事业单位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达98%。 第十五条本章程解释权属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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