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专业名称 |
录取批次 |
学制 |
文 |
理 |
学费标准(元/年) |
经济学 |
二本 |
四年 |
2 |
2 |
12000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二本 |
四年 |
2 |
2 |
12000 |
汉语言文学 |
二本 |
四年 |
2 |
2 |
12000 |
商务英语 |
二本 |
四年 |
2 |
2 |
13000 |
德语 |
二本 |
四年 |
2 |
2 |
13000 |
法语 |
二本 |
四年 |
2 |
1 |
13000 |
西班牙语 |
二本 |
四年 |
1 |
1 |
13000 |
朝鲜语 |
二本 |
四年 |
2 |
1 |
13000 |
酒店管理 |
二本 |
四年 |
2 |
|
11500 |
合计 |
|
|
30 |
| 备注: 1.俄语专业、日语专业考生语种不限,其他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朝鲜语专业只招收非朝鲜族考生。 2.英语专业(双语方向)、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葡萄牙语专业要求英语成绩不低于考生所在省英语科目总分的70%;翻译专业(英语方向)要求英语成绩不低于考生所在省英语科目总分的70%,语文成绩不低于100分(满分150分),口试成绩要求在良好以上(个别省市不加试外语口试除外);汉语国际教育专业要求英语、语文成绩不低于100分(满分150分);汉语言文学专业要求语文成绩不低于100分(满分150分)。 3.普通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一本分数线20分以内(含20分),一次性奖励3000元/人,超过21—50分(含50分),一次性奖励5000元/人,51分以上者,一次性奖励8000元/人; 普通高考外语单科成绩140分(含140分)(满分150分)以上者,一次性奖励2000元/人; 贫困孤儿每年减免所学专业一半的学费; 吉林省地方农村专项计划考生,第一年学费补助5000元/人,后三年每年学费补助2000元/人。 以上奖励及资助政策不兼得,以最高级别为奖励及资助标准。一年内转学、退学者应退回所获得奖励或资助资金。 学院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大街3658号 邮政编码:130117 电 话:0431-84533585、84533589、84533588、84565054 传 真:0431-84533588 更多学历考试信息请查看学历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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