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各旗县区教育局、直属单位: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4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暨八年级生物、地理结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包教发〔2014〕19)精神,结合2014年中考招生计划、成绩,划定普通高中最低分数控制线,并经市中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现予公布: 一、包头市普通高中市五区(昆区、青山区、东河区、九原区、稀土高新区)最低分数控制线340分; 二、包头市普通高中外五区(石拐区、白云区、土右旗、固阳县、达茂旗)最低分数控制线300分; 三、包头市一批次普通高中区外统招最低分数控制线492分; 四、包头市一批次普通高中区内统招最低分数控制线438分; 五、包头市一批次普通高中区内、区外分招最低分数控制线390分。 包头市教育局 2014年7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