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大连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
内容 |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大连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 ●财经、公共事业、信息技术、文化教育、艺术设计等专业在夏家河子校区办学,具体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夏泊路100号。 ●机械、电气、电子、汽车、航海与船舶等专业在南关岭校区办学,具体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南关东街6号。 办学类型:公办 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高职 学习年限:学制为3年的专业,学习年限为3-5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二、计划特别说明 1.招生语种说明 (1)软件技术(日语)专业招收英语和日语2个语种的考生。 (2)商务日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 (3)学校其他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请其他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慎报。 2.航海技术专业,轮机工程技术专业只招男生,其他专业无男女比例要求。 三、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四、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奖学金设置: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大连市政府奖学金、学校设立的奖学金(特别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职业技能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学习进步奖学金)、学院设立的各类奖学金、企业设立的各类奖学金。 4.助学方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校内助学借款、勤工助学、特困补助金、学费减免、伙食补助、教职工捐助的生活必需品等。 五、录取办法说明 1.辽宁省普通类调取档案比例为100%,其他省市调取档案比例按该省录取文件规定执行。 2.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理科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文科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3.艺术类考生需获得辽宁省招考办颁发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并达到艺术类专业录取文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志愿顺序,按照“专业课成绩×2+文化课成绩”计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承认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5.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其中报考航海技术专业男生身高要求在1.65米以上,无平足、口吃、红绿色盲(弱);轮机工程技术专业男生身高要求在1.60米以上,无平足、口吃、红绿色盲(弱)。 更多学历考试信息请查看学历考试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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