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4年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本科新生入学通知(高新校区) | |||||||||||||||||||||||||||||||||||||||
内容 | 新生同学: 当你接到录取通知书的时候,你已经成为我校的一名大学生,对此,向你表示热烈的祝贺! 请新生持通知书于2014年 8月23日来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高新校区报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校办学地址在长春市高新开发区大学城学苑街219号。在长春火车站南出口乘轻轨3号线到硅谷大街站下车,然后转乘239 路、 129路公共汽车到大学城站下车。报到当日在长春火车站北出口有我校新生接站车。 二、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新生入学本着“自愿原则”办理户口迁移。按照属地公安机关要求,只在入学年内办理落户手续,其它年份不再予以受理;长春市及所辖区县新生户口不用迁移。 迁移户口的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将户口迁往:长春市宽城区公安分局凯旋路派出所。户口迁移证要求格式规范,核对“三章”即:农业、非农业章,户籍民警章,派出所公章。“姓名”栏要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相符,否则不予落户。 报到后持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复印件1份及近期免冠照片1张(1寸),以班级为单位交学校保卫处统一办理落户手续。 三、党员须持县级以上地方党委介绍信,组织关系直接转入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党委组织部;团组织关系由本人到原学校团组织办理转籍手续,直接转入所在学院分团委。 四、家庭经济困难的同学,请在报到前到当地教育局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将录入回执报到时送到我校大学生资助中心。 五、报到时交费如下: 1、学费:(学费必须在规定日期内存入寄给您的农行银联卡中,由计财处统一划转,不收取现金。)
2、公寓费:(必须在规定日期内连同学费一并存入寄给您的农行银联卡中,预存400元,由计财处统一划转,入住其它标准寝室,入校后与分院负责人联系)我校学生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收费标准有两种: 400元/年、1000元/年。 3、教材费:(连同学费一并存入寄给您的农行银联卡中,由计财处统一划转,不收取现金) 预交四年教材费1500元,多退少补。 六、新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必须按要求日期一周内报到,否则取消其入学资格。特殊情况须向学校招生办公室请假,电话:0431-86908039。 七、新生纸介质档案自带,凭《录取通知书》到中学或县(市、区)招办领取,报到时交给所在学院。 八、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可在当地火车站购买半价火车票。 九、报到当日,新生首先应持录取通知书到学院招生办公室领取“报到程序表”,然后再按流程办理入学手续。 十、其它通知如有与本须知相违之处,以本须知为准。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4年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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