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 |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从事舞蹈教学、舞蹈表演、舞蹈创编、舞蹈史论研究及舞蹈编辑等工作的舞蹈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     要求毕业生系统掌握舞蹈学专业的基本理论、严格接受舞蹈专业基本技能技巧的基本训练。具备较全面的舞蹈知识素养及综合能力,掌握舞蹈教育理论和教学方法,熟悉了解舞蹈教育的一般规律,熟练地运用到实际的舞蹈表演和教育工作中,成为有教学能力和创编能力的艺术人才。     主要课程     本专业主要课程有:中外舞蹈史、艺术概论、舞蹈概论、中小学音乐教学论、舞蹈解剖学、精品欣赏、创编、艺术实践等。     主要实践环节     专业实习、毕业论文、军事训练、军事理论、课外素质拓展活动     学制     本专业学制四年     授予学位     本专业毕业生可授予舞蹈学学士学位。     毕业生适用范围(毕业走向)     本专业毕业学生多在艺术院系、综合大学艺术部门、各音乐团体、出版、广播、影视部门、中小学音乐教育、幼儿教育等部门从事舞蹈教学、舞蹈表演、舞蹈创编、舞蹈史论研究及舞蹈编辑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