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4年衢州市衢江区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拟确定为定向培养对象名单公示 | |||||||||||||||||||||||||||||||||||||||||||||||||||||||||||||||||||||||||||||
内容 | 根据浙江省农业厅、教育厅、人力社保厅、财政厅《关于开展2014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工作的通知》(浙农科发〔2014〕12号)文件精神和浙江农林大学提供的考生名单,对体检合格考生按“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录取原则,理科录取最低分数为491分(总分二),文科录取最低分数为550分(总分二),现将体检合格,拟确定为定向培养名单予以公示(含后备替补考生,公示名单见附表):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衢江区农业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2、要求:反映问题要本着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反对借机诬告。3、公示期限:从2014年7月21日起至7月23日止,共3天。4、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地址:衢江区行政大楼5楼0550室,邮编:324022,联系电话:3838728,13905709780;衢江区农业局办公室,地址:衢江区茶苑路15号,邮编:324022,联系电话:8261620,13819019013。 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衢江区农业局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一日
备注:若拟录取定向培养考生因相关情况不能录取时,则按规则录取相应的替补考生,不再另行公示。 更多学历考试信息请查看学历考试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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