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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7月19日晚,按各生源省时间安排,录取工作已进行到如下进度: 艺术类:广东省录取结束,录取考生最低综合分为845分。 普通类本科一批: 新疆自治区录取结束,录取考生最低分为:理工类475分、文史类527分; 重庆市录取结束,录取考生最低分为:理工类514分,文史类556分; 河北省录取结束,录取考生最低分为:理工类581分,文史类567分; 四川省录取结束,录取考生最低分为:理工类540分,文史类552分; 天津市录取结束,录取考生最低分为:理工类516分,文史类523分; 湖北省录取结束,录取考生最低分为:理工类537分; 贵州省录取结束,录取考生最低分为:理工类490分,文史类569分; 上海市、广西自治区录取结束。 更多学历考试信息请查看学历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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