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 | 7月29日,我院在江西艺术录取已经结束,实际录取26人。具体情况如下:
 绘画专业录取6人,文化课最高295分,最低201分;专业最高214.67,专业最低209;
 环境设计专业录取6人,文化课最高295分,最低210分;专业最高214,专业最低209.34;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录取10人,文化课最高287分,最低200分;专业最高217.67,专业最低209.33;
 书法学专业录取4人,文化课最高250分,最低210分;专业最高208.99,专业最低208.67。
 
 招生就业处
 二0一四年七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