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14级硕士研究生入学须知 | ||||||||||||||||||||||||||||||||||||||
内容 | 亲爱的同学: 你好!祝贺你被我校录取为2014级硕士研究生! 现将入学报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 2014年9月12日(具体报到时间、地点开学前请查看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二、报到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二号大街1号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体育场。 三、特别注意 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办理请假手续。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有关事宜 1.报到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原件: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缴费回单等原件,证件不全者不予报到、注册。 2.照片:因入校后要办理有关证件,请提前准备好近期一寸正面半身免冠照八张。 3.办理党团组织关系: (1)党组织关系:外省党员须持县(或以上)级别基层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至“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委”;本省党员须持县(或以上)级别基层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至“中共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党委组织部”。外省、本省党员去向都填写“中共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党委组织部”。 (2)团组织关系:介绍至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新生被录取学院的分团委。 4.户口迁移 (1)根据《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释义》第三十八条,考取大中专院校的新生,入学时可以凭新生录取证明自愿选择将户口迁往学校。学校开学后,迁入地公安机关不再办理新生的户口迁入手续,公安机关提倡、鼓励考取大中专院校的新生入学时不迁移户口。 (2)研究生户口自愿迁往学校,在学期间,除退学、转学外户口一律不得迁出。 (3)户口迁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户口迁移证要求项目齐全、字迹清楚,身份证编码准确无误,其出生地、籍贯要到地级市(例如:浙江省杭州市、上海市浦东区),不能有手工涂改的痕迹,迁移证上必须要有迁出地派出所的户籍专用章,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请直接让迁出地派出所重新开具,填写不规范的迁移证将无法落户。 户口迁移如有疑问可咨询我校保卫处户籍管理金老师,联系电话0571-86915110。 5.生活用品:被褥及其它日常生活用品自备。 6.医疗保险:根据《在杭高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杭政办[2013]8号)及政府有关规定,在杭高校学生须办理杭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大学生城居医保”),保险费每年60元,每年9月从“校园一卡通”内扣取。同时办理“商业补充保险”,每年30元,三年90元一次性现金缴纳。医疗保险详情可看校医院的《大学生城居医保和商业补充保险介绍》。如有疑问请联系校医院0571-86919068;86919067;86919177,转822,咨询吴老师(医疗保险咨询)。 校医院根据计划生育管理要求,研究生新生入学需提交《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婚姻状况调查表》,请及时按要求填写、盖章,报到时交学院辅导员。如有疑问请联系校医院0571-86919068;86919067;86919177,转812,咨询汪老师(婚姻调查咨询)。 五、缴费须知 1.缴费额度 2014级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2.5年,根据国家及浙江省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请学生根据录取通知书上的录取专业按以下额度及时缴费: (1)住宿费、体检费:每生每年缴纳住宿费1200元,一次性缴纳体检费60元,合计1260元。该两项费用所有学生都需缴纳,与学费互不包含。 (2)学术型硕士新生学费:录取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每生每年缴纳学费8000元。 (3)专业学位硕士新生学费(见下表):
2.缴费时间 请于2014年8月1日——2014年9月11日期间进行相关缴费。 3.缴费方式 请见《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14级研究生缴费须知》。 六、奖助政策 根据国家和浙江省政策,从2014年秋季开始,硕士研究生新生报到注册后,可获得如下奖助: 1.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 2.学业奖学金:每生每年最低8000元,最高12000元; 3.学生通过努力可以获得国家奖学金20000元,华为奖学金5000元等奖学金。此外,学校提供助教、助管、助研机会,获得相应津贴。 4.需申请助学贷款的可见《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申请办法》。 上述内容由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具体以国家和学校实际执行的相关文件为准,更多内容请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了解(网址http://grs.hdu.edu.cn/)。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2014年6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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