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 |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重要精神,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的高层次公共管理人才队伍,推动杭州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华中师范大学在我省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现就报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对象
 大学本科毕业后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12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历的人员(2010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
 二、报名及报名流程
 1、请报考者到杭州市干部培训中心办理报名手续,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资格审查表》一份(可到培训考试网下载);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最高学历(本科或专科)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2、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的方式,具体报名方式和时间另行通知。
 3、报名费:按国家学位办和教育部规定收取费用。
 4、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10月10日截止。
 三、初试科目及复试
 1.初试:参加2015年1月由国家教育部组织的“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考试科目为英语和管理类综合(数学、语文和逻辑)。
 2.复试方式为差额复试,一般在2015年3月进行,同时对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和身份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四、学制及学习方式
 分时段集中上课,学习年限2-4年。
 五、学位授予
 学习期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并完成硕士学位论文,通过答辩者,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可获得由国家颁发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六、学费:
 学费将根据华中师范大学的规定收取,分两年缴纳。
 七、联系方式
 杭州市干部培训中心
 网址:培训考试网(www.ttt.gov.cn)
 电话:0571-85464659;85464673
 地址:杭州市文晖路97号杭州人才大厦一楼学历学位部
 邮编:310004
 
 二O一四年六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