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南京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含励学计划)测试结果公告 |
内容 | 各位考生: 根据招生简章规定,并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含励学计划)测试结果及优录资格名单,现进行公示。 考生可登录阳光高考平台自主招生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成绩及优录资格。入选考生名单也将按相关文件规定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各招生专业优录资格线如下: 一、学科竞赛类: 一等优录资格线91分,二等优录资格线70分。 二、学科特长类: 1、天文学类:一等优录资格线76分,二等优录资格线68分。 2、大气科学类:一等优录资格线70分,二等优录资格线55分。 3、地质学类:一等优录资格线54分,二等优录资格线47分。 4、地理科学类:一等优录资格线61分,二等优录资格线52分。 5、汉语言文学:一等优录资格线75分,二等优录资格线70分。 6、历史学类:一等优录资格线73分,二等优录资格线64分。 7、哲学:一等优录资格线73分,二等优录资格线63分。 8、社会学类:一等优录资格线72分,二等优录资格线68分。 三、外语类: 1、俄语:一等优录资格线75分,二等优录资格线69分。 2、朝鲜语:一等优录资格线71分,二等优录资格线58分。 3、日语:一等优录资格线71分,二等优录资格线69分。 四、励学计划: 1、理科:一等优录资格线92分,二等优录资格线70分。 2、文科:一等优录资格线95分,二等优录资格线70分。 注:1、根据《南京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规定,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将依据经公示的优录条件及专业进行录取。我校按优录专业发放录取通知书,学生入学经学科大类培养后,不参与专业分流,直接进入录取专业(类)。其中,优录至大气科学类专业的考生,入学后进入理科试验班(地球科学与资源环境类)学科大类。 2、根据《南京大学2017年励学计划招生简章》规定,考生必须在生源所在省份规定的批次以第一志愿填报南京大学,方可享受相应优录政策,并优录至认定专业(类)。我校按优录专业发放录取通知书,学生入学经学科大类培养后,不参与专业分流,直接进入录取专业(类)。其中,优录至大气科学类专业的考生,入学后进入理科试验班(地球科学与资源环境类)学科大类。 3、具体优录政策见简章,其中对于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以及其他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份,自主招生(含励学计划)一等优录政策按照所在省份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执行;自主招生二等优录政策的上海考生按照参考分数线上30分,浙江考生按照参考分数线上40分执行;励学计划二等优录政策浙江考生按照参考分数线上30分执行。 4、江苏省自主招生(含励学计划)考生两门选测科目等级最低要求为AA。 5、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不再与考生签订书面协议,报名系统内公布结果或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结果作为自主招生录取的最终依据。 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2017年6月22日 附: 2017年自主招生(含励学计划)优录资格考生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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