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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15年重庆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接收应届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生工作细则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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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关于2015年接收应届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实施细则
    为贯彻教育部有关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文件精神,根据《重庆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接收2015年推荐免试生工作的通知》(重大校研〔2014〕35号)的安排,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我院推免生接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具体的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张旭东
    副组长:罗岗、张瑾、吴德垠
    成员:蔡珍红、黄瑞成、贾雯鹤、李东、李放春、李娜、田雷、姚飞、张文涛(按姓氏拼音排序)
    (二)按学科(专业)成立我院推免生复试专家考核小组,在我院推免生接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专家小组成员名单如下(各组排名第一者为组长):
    1. 中国语言文学(文艺学、文化研究、中国现当代文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古典文献学、汉语言文字学)专家组:张瑾、贾雯鹤、李放春、刘海军、龚泽军、袁敏、潘家恩、金浪、李广益
    2. 哲学与道德-政治-法律哲学专家组(中国哲学、外国哲学、道德-政治-法律哲学):张文涛、黄瑞成、罗晓颖、李为学、何祥迪
    3. 政治、经济与法律专家组:田雷、李振、陈颀、潘妮妮、张楠
    (三)我院研究生办公室在我院推免生接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推免生接收工作具体事务的安排协调。工作人员:潘林、徐蓉蓉。
    二、工作纪律要求
    在推免生接收录取工作中,我院将贯彻教育部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所有参与推免生接收录取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对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对复试后不被录取的考生,要及时做好必要的解释及调解工作。院推免生接收工作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10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有异议,由院推免生接收工作领导小组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复议。
    三、推免生申请者的基本条件
    1. 申请者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学风端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以及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 申请者学习成绩优秀,英语水平良好;
    3. 申请者应获得所在院校的推荐免试生资格,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4. 申请者本科毕业(不含专升本)时必须获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
    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本科学校为国内优秀高校或优势行业学校的申请者。
    四、接收推免生的专业
    我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有专业:包括中国语言文学(文艺学、文化研究、中国现当代文学、中国古典文献学、中国古代文学、汉语言文字学),哲学(中国哲学、外国哲学),法学(道德-政治-法律哲学,政治、经济与法律)。
    五、推免生名额
    10-14人左右。
    六、申请推免生方式
    申请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全国推免生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填报我院上述专业。
    七、复试安排
    1. 我院根据考生在“全国推免生服务系统”中提交的申请信息,择优通知参加复试。
    2. 参加复试的考生报到时须提交如下材料:
    ⑴ 2015年推免生资格证明(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⑵ 学生证及本科阶段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⑶ 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及复印件,或证明外语水平的其他考试成绩单及复印件;
    ⑷ 其他相关材料(如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专家推荐函等)。
    3. 复试时间:2014年9月26日——10月24日期间。各学科(专业)复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 复试考核办法:复试由专业笔试、综合面试和英语测试(后两者即面试)三部分组成,分值分别为30分、50分、20分,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素质及专业能力;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含专业素质、心理素质等)与能力以及外语听力、口语水平。笔试时间为2小时,面试一般不少于20分钟。
    八、拟录取及名单公示
    1. 对参加我院推免生复试合格并同意接收的申请者,通过“全国推免生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申请者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尽快通过该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被视为放弃。
    2. 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研招网(http://yz.cq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九、邮寄推免生报考登记表
    参加我院推免生复试合格的同学在2014年11月20日前,将盖有当地省级招办公章的推免生“报考攻读硕士研究生登记表”寄(送)到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正街174号重庆大学研究生院416室研招办;邮编:400044)。
    十、复试收费
    按学校文件,向参加复试的每位考生收取复试费150元,用于复试工作。
    十一、其余事项参见《重庆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接收2015年推荐免试生工作的通知》(http://yz.cqu.edu.cn/view.php?nid=252)。有关我院研究生导师及其它情况介绍,参见我院官网(http://ias.cqu.edu.cn)。
    附 联系方式
    高研院推免生接收工作咨询电话:023-65102006、023-65106800
    传真电话:023-65102036电子邮箱:iasyjw@cqu.edu.cn
    联系人:潘老师、徐老师
    高研院推免生接收工作监督投诉电话:023-65102069
    联系人:薛老师
    

重庆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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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5 5:2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