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天津大学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2015年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通知 | ||||||||||
内容 | 易贤网网校上线了! >>>点击进入<<< 网校开发及拥有的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外语类、外贸类、学历类、 职业资格类、计算机类、建筑工程类、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 根据《天津大学2015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的相关规定和海洋学院实际情况,我学院2015年招收推免生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3、申请人必须是 2015 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或综合成绩名列本专业前茅; 4、申请人须被推荐高校列入推免生名单; 5、申请人在本科阶段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取得科研成果,或在国内外重大竞赛中获奖,将优先考虑; 6、申请人在本科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处罚或处分。 二、接收专业
三、申请流程 1、在2014年9月25日之前申请的考生请按以下流程 ![]() ※ 此期间申请人复试时需携带的材料: (1)本人学生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或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或获奖证书者,提供复印件一份; (4)《天津大学2015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申请表》(填报完成后生成打印); (5)本科学习成绩单一份,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红章原件)。 材料整理及提交方式:所提供材料均采用A4纸大小(成绩单可按所在学校格式),申请材料均需在复试前递交天津大学海洋学院研究生教务老师或复试秘书,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2、在2014年9月28日-10月20日之间申请的考生请按以下流程 ![]() ※ 此期间申请人复试时需携带的材料: (1)本人学生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或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或获奖证书者,提供复印件一份; 材料整理及提交方式:所提供材料均采用A4纸大小(成绩单可按所在学校格式),申请材料均需在复试前递交天津大学海洋学院研究生教务老师或复试秘书,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备注:海洋学院复试方式采取分批次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待电话邮件通知。我学院本着先申请先审核先复试的原则,择优选拔,额满即止。复试考核形式以面试为主,考察学生德、智、体、能、勤等多方面的综合素质,着重考察学生科研创新潜力,对学科的认识、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考生知识背景等。 四、资助与奖励政策 1、凡录取为非在职培养的推荐免试生,入学后第一学年可100%获得最高等级助学金(>=8400元/年)资助;此外,还有机会获得9000元学业奖学金、20000元的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等。 2、对来自教育部批准的设有研究生院院校、“985 工程”院校的推免生(含天津大学本校学生),在推荐学校综合成绩排名前 15%者,入学后一次性奖励 2000 元;对来自“211 工程”院校的推免生,在推荐学校综合成绩排名前 5%者,入学后一次性奖励 1000 元。(上述综合成绩排名依照“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 3、对于来自外省市“985 工程”、“211 工程”院校的推免生,入学后一次性给予 500 元差旅补助。 五、其他说明 1、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录取资格。 2、复试期间不再安排体格检查,体检工作统一放在转年新生开学报到期间进行。 3、其他相关事宜请关注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b.tju.edu.cn/。 联系人:刘永静、薛彬 电话:022-27409515 邮箱:yongjingliutju@126.com 天津大学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 2014年9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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