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4年南京理工大学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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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复试程序、录取原则 1. 复试形式:满分为100分 复试形式为面试。 考核内容: (1)外语水平(20分):自我介绍,外语提问与回答,并提供相关证书; (2)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掌握情况(30分):专业知识掌握,科研素质及能力; (3)实践、实验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30分):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分析解决问题,及实际操作能力; (4)在校学习成绩及科研创新成果(10分):主干课程平均成绩及专业课排名情况;学科竞赛和课外科技活动竞赛获奖情况;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参与科研等; (5)综合素质与能力(10分):综合素质与获表彰奖励情况;参加社会工作和社会活动情况。 2. 复试程序: (1)资格审核; (2)面试考核。 3. 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100分) = 外语水平(20分) +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掌握情况(30分) +实践、实验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30分) +在校学习成绩及科研创新成果(10分) +综合素质与能力(10分) 4. 复试专业分组:
5. 录取办法: 复试结束后,按照生物组和环境组成绩排名,择优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复试后录取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在教育部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进行确认,逾时未进行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我校按照复试排名次序递补录取其他学生。 三、学院复试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张红雨 办公室电话:025-84315378 电子邮箱:0508zhy@sina.com 2014年9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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