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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15年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法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港澳台申请人适用)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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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校开发及拥有的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外语类、外贸类、学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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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以下简称:中欧法学院)2008年9月成立,是教育部批准的第一所中外合作办学的法学院。在中欧法学院成立之前,温家宝总理就对之寄予厚望,期待“中欧法学院能培养出大批学贯中西的法律人才”。
    自成立以来,本院已招收2008、2009、2010、2011、2012、2013、2014七个年级、共计604名硕士研究生和83名外国留学生。2014-2015学年,本院在校硕士生298人,其中:中国学生308名,国际学生14名。
    一、招生专业: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比较法学
    二、培养方案
    1.培养目标
    本院中国“法学硕士”旨在培养立足中国,放眼世界,胜任多种法律职业之法学通才。
    (1)透过中国政经体制和法律互动的大背景,学生能理解法律原理,通晓法律规则,驾驭法律解释,看到现有法律的合理性和局限性,进而预见法律变化。
    (2)出色的中、英文语言能力,包括:准确、优雅的写作风格,说理透彻的书面和口头表达。
    (3)能围绕某一法律问题而检索中、英文法律文献,包括:制定法、司法判决、学术著述;掌握文献征引和标示文献来源的规则。
    2.学制:两年
    3.课程设置和特色
    
课程 学分 课程性质
法律研究与写作 2 必修
财产法 2 必修
婚姻法 2 选修
公司法 3 选修,民商法学和经济法学专业必修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3 选修,宪法学和行政法学和诉讼法学专业必修
法社会学 2 选修
国际商法 2 选修
国际公法 2 选修
国际合同法原理 2 必修
法律职业伦理 2 必修
比较宪法 2 选修
宪法和宪法诉讼 2 必修
刑法专题研讨 3 必修
侵权法 2 必修
合同法 2 选修
刑事诉讼法专题研讨 2 选修,刑法学和诉讼法学必修
国际经济法 2 选修
法律方法 2 选修
市场与政府管制 2 选修,宪法学和行政法学必修
中国民事诉讼法学 2 选修,民商法学和诉讼法学必修
当代中国法律 2 必修
证券法 2 选修
知识产权法 2 选修
谈判基础 2 选修
比较劳资关系 2 选修
中国对德投资的法律制度框架 1 选修

    (每学期课程可能会有调整,以开学前发布的课程表为准。)
    本院课程具有以下特色:
    (1)鉴于绝大部分学生为法律本科毕业生,相对于本科法学教育而言,全部课程都是高级法学课程,旨在“温故知新”,超越本科法学教育。
    (2)本院必修课学分总数不超过选修课。开设选修课,至少要有10名学生申选,申选最高人数由学院斟情决定。
    (3)在教学分工方面,中国教授讲授中国法;外国教授用英文讲授国际法、比较法、外国法、欧盟法。
    有关本院师资,请查http://www.cesl.edu.cn/ecslfaculty.asp。
    (4)鉴于英语授课在本院占有实质比重,本院不再开设外语课程。
    4.法学硕士学分要求
    总学分(最低学分):课时学分36学分,学术讲座2学分,总计38学分。课时学分的构成为:必修课18学分,选修课18学分。每一学分的教学工作量为18课时加3小时助教辅导、3小时接待学生的办公时间。
    三、申请人资格、报名程序和考试安排:详见《中国政法大学2015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链http://yjsy.cupl.edu.cn/graduate-admissions/c30/1217/)。
    1.申请人资格:申请人须为中国香港、澳门或台湾地区居民,并已取得(或到本院注册之前确定能取得)法学学位(法学学士或者硕士学位均可)。
    2.报名点:根据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的通知,申请人须在2014年10月15日—2014年12月19日期间,前往以下城市的报名点现场报名:
    (1)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2)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联系人:曹刚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3)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联系人:邹重华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4)澳门: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联系人:卢丽萍
    地址:澳门罗利基博士大马路614A-640号龙城大厦7楼
    电话:(00853)28345403,图文传真:(00853)28701076
    3.申请人通过报名点向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提交(以报名点的要求为准):
    (1)身份证件复印件(香港、澳门考生持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照片两张;
    (3)申请人就读院校的2位教授推荐信;
    (4)本科成绩单;
    (5)最后学位/学历证明复印件;
    (6)体检报告。
    报考费为500港元。报名后不参加考试者不退还报考费。
    考生要求通讯报名者,应事先同报名点联系,再寄送有关证明、表格及报考费,另加邮资及手续费100港元,并告知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传真机号码或E-Mail地址。
    “报考类别”请填写“自费全日制”,“报考学校”请填写“中国政法大学”,“报考学院”请填写“中欧法学院”,“报考专业”请从“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比较法学”中择一填写。
    4.考试安排
    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科目:法学综合(1)&(2)及英语,均为笔试。笔试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三小时。
    (2)初试时间、地点
    时间:初试时间为2015年4月,具体时间以教育部通知为准。
    地点:北京:由北京理工大学安排;广州: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安排;香港:由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安排;澳门: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
    (3)复试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6月初,具体时间以我校网http://yjsy.cupl.edu.cn/graduate-admissions/c30/1217/)公布的复试通知为准。
    地点: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
    有关初试、复试及录取的相关事项,将随时在我校网http://yjsy.cupl.edu.cn/graduate-admissions/c30/1217/)公布,我校不再向考生寄发书面通知,请考生及时登陆我校网站查询相关事项。
    四、学费、生活费和奖学金
    1.学费:人民币17,000元/学年。
    2.除了学费之外,港澳台学生尚有以下需要个人负担的开支:
    (1)宿舍租金
    2013年,港澳台学生居住在中国政法大学昌平校区国际交流中心留学生宿舍,标准为二人一间,学年租金人民币10500元/一床位,以上收费均包含水电费在内。2014年,在中国政法大学周边地区,租用一居室民房的租金为每月2000元左右。
    (2)除租金之外,以2014年为例,一个学生用于食物、书籍、医疗保险、交通和交际等方面的日常生活费用,大约为每月2000元。
    3.奖学金
    本院根据学业成绩颁发奖学金。第一学年,本院按照入学考试总分排名颁发“入学奖学金”。2013-2014学年,本院用于新生“入学奖学金”总额为805,000元,奖学金覆盖率为79.2%。第二学年初,本院按照学生第一学年成绩排名颁发“学业优秀奖学金”,学院另设有“公共服务奖”,表彰热心公共服务的学生。往年奖学金分配情况,请查看:
    (1)2014-2015学年新生“入学奖学金”:
    http://www.cesl.edu.cn/prgjmcrecruitmentview.asp?id=2738
    (2)2013-2014学年新生“入学奖学金”:
    http://www.cesl.edu.cn/idxnewsview.asp?id=2241
    (3)2012-2013学年新生“入学奖学金”:
    http://www.cesl.edu.cn/prgjmcrecruitmentview.asp?id=1745
    (4)2011-2012学年新生“入学奖学金”:
    http://www.cesl.edu.cn/prgjmdteachingview.asp?id=1111
    (5)2013-2014学年“学业优秀奖学金”
    http://www.cesl.edu.cn/prgjmdteachingview.asp?id=2593
    (6)2012-2013学年“学业优秀奖学金”
    http://www.cesl.edu.cn/prgjmdteachingview.asp?id=2018
    (7)2011-2012学年“学业优秀奖学金”:
    http://www.cesl.edu.cn/prgjmdteachingview.asp?id=1446
    (8)2010-2011学年“学业优秀奖学金”:
    http://www.cesl.edu.cn/prgjmdteachingview.asp?id=931
    (9)2010-2011学年“公共服务奖学金”:
    http://www.cesl.edu.cn/prgjmdteachingview.asp?id=1062
    (10)2008-2010年硕士奖学金实发统计:
    http://www.cesl.edu.cn/prgjmdteachingview.asp?id=935
    五、咨询
    1.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电话:(010)58908070
    传真:(010)58908074
    网址:gate.cupl.edu.cn/yzb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8
    2.中欧法学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方娟、曾彬彬
    电话:86-10-59915786
    邮箱:admission_cesl@cupl.edu.cn
    网址:www.cesl.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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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0 3:29:02